小弟我於2013年3月間至HONDA汐止廠找曾姓業務員買scrv,結果交車後當(2013)年3至4月間因新法規的關係,SUV車加裝車側踏板在牽車滿五年後的驗車將會驗不過,HONDA原廠有請各業務通知可以退費,HONDA原廠有請各業務通知可以退費,HONDA原廠有請各業務通知可以退費(重要所以說三次),但曾姓業務員從頭到尾都沒通知,.....直到今(2018)年4月去驗車,遭驗車人員說我這車踏不合規定,叫我去原廠拆除再重驗,我去家中附近輔大場廠,接待人員才跟我說在2013年總公司就已經告知說要請客戶來原廠退費,我才知道有這訊息,我之後就打電話給我當初業務曾先生,他說要找之前的資料才知到,找了約二週,結果還要我再次詢問他他才說找不到當初交車資料,他沒辦法處理,我說好我打原廠服務電話請原廠協助處理。。。
過了一個多月到今天5/7再次打電話給服務人員,問客訴進度,回覆說會再次通知服務人員,到了晚上19時左右,終於接到了那位優秀的業務員電話,劈頭就說:『先生!因為你之前買車的時候是你的需求,所以我幫你裝了』,我說:『曾先生,你明知道交車後公司有告知說那車踏板是不合法令的,你為何還賣,而且也沒通知我要退費。』,那位優秀的業務員真厲害,説:『我不知道那規定,是你今年跟我說不合規定,才知道這訊息。』,我說:『老兄,隔五年了,你們公司員工教育這麼落實,公司的命令,你五年後才知道,而且還是經過客戶跟你說的才知道,太厲害了。』之後,他就一直圍繞著:『那是你自己選配的,那是你自己選配的,那是你自己選配的。』,我就不想跟他說,我就回他我在跟總公司告知,BYE,BYE
我怒的是:
1.當初公司明知道是違規的東西,為何沒有全面通知,任憑業務賣(雖然是客戶選配,但違規你要跟客戶說,讓客戶選擇,而不是裝作不知道,等五年後再說),只想賺錢,打壞公司聲譽
2.員工訓練真棒!不用花太多成本,反正政策下去想看就看,不想看,就隨意,反正第一線客戶有發覺問再跟我們反應,接下來再處理就好,沒反應就賺到(五年前的資訊,竟然是五年後由客戶口中得知這規定,真可怕,假如是有危安的零件,如氣囊,也是這樣,事情發生了才得知,是不是很恐怖)感謝各位大大費心看我嘮叨這麼多,真不好意思,是真的嚥不下這口氣,才在這裡抱怨,以後買車真要慎選業務,謝謝。
那踏板是原廠配件? 還是業務拿副廠配件來裝? 如果是裝原廠配件,台本電腦內應該會有紀錄。
原廠款式,就是前面比較窄,後面比較寬,原廠沒記錄,應該是業務自己拿材料裝的,但我有交車照片可以證明交車就有,不是我自己去外面裝的
mpli45 wrote:
原廠款式,就是前面比較窄,後面比較寬,原廠沒記錄,應該是業務自己拿材料裝的,但我有交車照片可以證明交車就有,不是我自己去外面裝的...(恕刪)

交車時裝的副廠配件這要看業務自己肯不肯退給你吧,不是台本原(正)廠選購配件,台本公司為何要退?
我是找業務啊,業務他不認他有錯,覺得是客戶自己選的自己要負責,但重點是業務沒告知這東西是違反規定啊

mpli45 wrote:
小弟我於2013年3...(恕刪)
原廠應該是不會有側踏板.........
大家好~
Juiming6995 wrote:

交車時裝的副廠配件...(恕刪)

一般消費者分的出來山寨還是原裝嗎?

烏龜K6 wrote:
原廠應該是不會有側...(恕刪)


烏龜大關於側踏板這東西真的有在賣

還有原廠零件編號

連結1

連結2
mpli45 wrote:
小弟我於2013年3...(恕刪)


這踏板打從一開始就是違規的,沒有多什麼新法規,如果車商是這麼跟車主解釋的,那就是在規避責任

當初這台車送審時並沒有裝側踏板,如果有裝這都是事後車商再加裝的,一定都會超出核定車寬

mpli45 wrote:
小弟我於2013年3月間至HONDA汐止廠找曾姓業務員買scrv,結果交車後當(2013)年3至4月間因新法規的關係,SUV車加裝車側踏板在牽車滿五年後的驗車將會驗不過,HONDA原廠有請各業務通知可以退費,HONDA原廠有請各業務通知可以退費,HONDA原廠有請各業務通知可以退費(重要所以說三次),但曾姓業務員從頭到尾都沒通知,.....直到今(2018)年4月去驗車,遭驗車人員說我這車踏不合規定,叫我去原廠拆除再重驗,我去家中附近輔大場廠,接待人員才跟我說在2013年總公司就已經告知說要請客戶來原廠退費,我才知道有這訊息,我之後就打電話給我當初業務曾先生,他說要找之前的資料才知到,找了約二週,結果還要我再次詢問他他才說找不到當初交車資料,他沒辦法處理,我說好我打原廠服務電話請原廠協助處理。。。
過了一個多月到今天5/7再次打電話給服務人員,問客訴進度,回覆說會再次通知服務人員,到了晚上19時左右,終於接到了那位優秀的業務員電話,劈頭就說:『先生!因為你之前買車的時候是你的需求,所以我幫你裝了』,我說:『曾先生,你明知道交車後公司有告知說那車踏板是不合法令的,你為何還賣,而且也沒通知我要退費。』,那位優秀的業務員真厲害,説:『我不知道那規定,是你今年跟我說不合規定,才知道這訊息。』,我說:『老兄,隔五年了,你們公司員工教育這麼落實,公司的命令,你五年後才知道,而且還是經過客戶跟你說的才知道,太厲害了。』之後,他就一直圍繞著:『那是你自己選配的,那是你自己選配的,那是你自己選配的。』,我就不想跟他說,我就回他我在跟總公司告知,BYE,BYE
我怒的是:
1.當初公司明知道是違規的東西,為何沒有全面通知,任憑業務賣(雖然是客戶選配,但違規你要跟客戶說,讓客戶選擇,而不是裝作不知道,等五年後再說),只想賺錢,打壞公司聲譽
2.員工訓練真棒!不用花太多成本,反正政策下去想看就看,不想看,就隨意,反正第一線客戶有發覺問再跟我們反應,接下來再處理就好,沒反應就賺到(五年前的資訊,竟然是五年後由客戶口中得知這規定,真可怕,假如是有危安的零件,如氣囊,也是這樣,事情發生了才得知,是不是很恐怖)感謝各位大大費心看我嘮叨這麼多,真不好意思,是真的嚥不下這口氣,才在這裡抱怨,以後買車真要慎選業務,謝謝。

風向好像變了 先護貝一下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