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經驗是無人受傷送醫比較單純交給雙方保險公司處理就好了自己不必再付出現金(這時代現金難賺)與談判心裡煎熬頂多年度保費要多出一些至少車子能回復原狀交警態度也很重要有一次在國道 警察筆錄做的很詳細 還要當事人審閱簽名另一次在市區 警察照玩相就走人了 沒筆錄 至少事發至今我還沒接到交通裁決所的罰單 那個機車小子應該責任全包了吧
kuraki0615 wrote:大家好!事件重點如...(恕刪) 其實有無違規停車 這方面比較偏向個人品格與公民道德了 本人不做任何評論 因為人性皆為如此但買新車因都會有保車體險 給保險處理就好啦~ 還怕拿不到錢~~~~~~~~
香港保濟丸 wrote:違規跟肇事跟開車品牌...(恕刪) 是嗎?那一堆神來神去的原來都不是在講廠牌前面有網友說得好真的很多機車王違停固然不對不過還真是沒看過酒駕肇事的車禍中鮮少人認為酒駕可以忽略討論偏差幅度還真大和說佔用內車道是嚴重違規卻對於更危險得超速駕駛完全忽略甚至合理化的標準還真像建議樓主爬一爬文確定自己有肇責,對方又有受傷趕快和解才是唯一的路台灣的法律讓本來肇責比例高卻因為有受傷可以提告而享有要求賠償絕對優勢的怪現象還是祝樓主趕快圓滿解決以後記得不要隨便停車
台灣的法律真的也是很沒辦法對汽車駕駛來說 開車和停車的風險管理都是門學問一年多前我開始變成開車族之後連快速煞停我都要注意後方車輛是否會撞上我更遑論路邊的違規暫停等等....不是不能停車 只是要小心 能靠邊就靠邊 能打駐車燈就打燈晚上能停格內就停格內 不要半夜放在紅線被撞到 還有人出來告你違規停車造成過失傷害(這我同學有親身體驗 小時候無照駕駛撞到路邊卡車 還可以跟卡車司機索賠)你說台灣的法律怪不怪?但是總歸一句話 愛車受傷花錢處理就好 保險的目的亦是在此能和解就和解 這樣才是保命之道否則大多數人都是上班族 為了這些鳥事跑法院 很OOXX的
其他人回的我不知道對不對但這種情形我遇過一次地上沒畫線車子也是停比較出來我剛好買好東西走到車旁就被輛計程車撞了司機沒酒駕剛開始計程車司機也一直大小聲說我違規停車是我的錯要我賠我只好打電話報警警察一來聽我說我的車是靜止未發動的司機就馬上說要和解賠我5千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