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嗎?那曾經擁有過 Toyota 的人難道現在換一個不同廠牌的人就是擁有了獸性?您的論點很怪吧,很多人也是很守法的開車, 也有很多人都沒拿過罰單呀開 Toyota 沒有獸性...我不這麼認為,路上開 Toyota 的車不少,也常常遇到 一堆違法駕駛的更速公路塞車走路肩,並排停車,違法無敵式迴轉,高速公路錯過交流道出口倒車的,賣場停車場飆車....等以在路上遇到的比例還說...應該是排行榜上的第一名耶
tom_kaku33 wrote:高速公路內線是超車車道高速公路內線,不是最高速限+10就可 +10公里是測速照相的誤差值設定,不代表合法,若速限120km,你開121就可開罰單只是超過130才會被照相。一般公路的超速處罰,是以超速20公里以上和未滿20公里為區分,若速限60,你開81,罰單就是超速20km以上不是60+10km=70km,只超速11km而已,罰款基準還是60km。這是繳了不少學費的經驗,不要把速限+10km當是合法的速限,只是不會被拍寫真。
以前小弟開altis,的確toyota的車開起來很輕快,也能以很輕鬆的方式來開車,不過因為操控不佳所以改了很多底盤的零組件,才能避免坐車的人頭暈,後來現在買了新車,一開始也是有考慮到toyota,因為光看「配備」真的很豐富,不過回歸車子的本質小弟選擇買mondeo!到現在不會悔我的選擇!
deepriver36 wrote:怎麼?120不能開內...(恕刪) 這位仁兄是標準的錯誤觀念,事實上台灣很多人也有這錯誤觀念,都說內線是超車道了,在很多國家, 非處於壅塞情況,一直行駛在內車道, 不是超車, 或者超車之後沒回外線, 即使開到速限頂,警察是會開你罰單的 ...原因應該是台灣人太多, 車太多, 讓人以為走內線是很平常的事!!事實上非壅塞情況, 除非超車, 要不然不得行使內線的!!何況是"烏龜車"龜在內線!!===================參考(三)小型車輛低於最高速限持續行駛內側車道(高管規則8-1-3):1、違規行為構成要件:(1)正常車流。(2)無特殊原因。(3)小型車輛。(4)持續行駛於內側車道。(5)且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2、違規態樣如下: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且有適當安全距離(前方約100公尺及緊臨車道前後方各約100公尺以上)未駛離內側車道。(四)小型車輛使用內側車道超車未駛回原車道且未以最高速限行駛(高管規則8-1-3):1、違規行為構成要件:(1)正常車流。(2)無特殊原因。(3)小型車輛。(4)使用內側車道超車。(5)未駛回原車道。(6)且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2、違規態樣如下:超車後,有適當安全距離(前方約100公尺及緊臨車道前後方各約100公尺以上)未駛回原車道,且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