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奇】(3/26"再"更新)TOYOTA客服說:天窗會生鏽是正常的.不予理賠!因為@#$%^....可是..可是這台車才買不到3年....

T牌的車廠態度
都先認定車主操作不當產生
但這種情況要怎麼操作成這樣
難不成車主故意去弄生鏽?

也有樓上的人提到
或許車主運氣也差了一些些


行車影像紀錄系統(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14&t=177143&last=1395417)
雖然是過保固沒錯,但應該指的是零件的會損壞的配備等,試問如果今天不是天窗生銹而是全車的烤漆都掉了生銹,還會有人接受因為過保固了生銹是正常不用處裡嗎?
gbm wrote:
話說過年前聚餐完搭乘...(恕刪)

大大,看起來真慘,我個人是一向抱持非日本原裝進口的絕不要有天窗
台灣的組裝技術往往因為工作不替客人吹毛求疵而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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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車商的防繡"保證"年限不都是超過"保固"年限?
看"車商"和"消保官"對於保證的定義解釋如何不同嗎?
先私下強力爭取看看吧.....可能有機會"善意補償"
再簽個保密條約....步驟都跑完沒辦法才公開吧~~
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 有甚麼賞賜呢? (馬太福音5:46)
iyaya wrote:
T牌的車廠態度都先認...(恕刪)


奇怪,怎麼不站在車廠的角度,又是一個要來凹免錢修車的客戶??
保固都過了,還管你怎樣操作,
保固之內,壞了就是要修,
保固之後,就不要再要求車商免費處理吧.......

這事情也可以看出許多人一遇到事情就想先鬧大,
先找媒體,找蘋果,也不先想想法理上站不站的住腳......

前面有人說過了,TOYOTA要是幫你處理,那是你的福氣,TOYOTA的恩惠,
TOYOTA不處理,那是理所當然的,保固已經過了嘛~~

啥防繡保固啥的,別再扯其他國外車商的事了,
我們在台灣,當初買車時也有和車主講過保固事宜,
現在過了再拿國外例子來說??

我覺得TOYOTA的客服的回應是可以接受的,
要我是客服部的人,心中也是覺得都已經過了保固,還要想怎樣,
除了敷衍打發外,難不成要惡言相對??

消費者不是永遠的弱勢,消費者只是永遠覺得自己是弱勢罷了.....
於是過年後3月初
友人依約把車開到TOYOTA中和廠與那位業代共同處理此事
結果則是~~~過保固期,不予理賠
那位業代也很無奈的向友人說
保修廠不處理,他也沒辦法~~
請他打080去申訴
於上禮拜友人撥了通電話到客服部
接電話的那位TOYOTA客服說:天窗會生鏽是正常的.
因為天窗鐵架太薄
沒辦法防鏽
所以不予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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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這一段話,得到的結果不同!
重點是:天窗會生鏽是正常的.

蜜蜂爺爺 wrote:
最安全的是自己該要有好的開車習慣吧!!難道賓士就不會撞爛嗎?


唉~ 要是自己小心開車就不會出車禍, 那該有多好(我就不會停紅燈被後面撞四次, 也不會被逆向超車的貨車撞爛車頭)
盡人事聽天命, 車禍雖然百百種, 撞擊測試不就是用最笨的方法, 來檢討產品, 進而改善而保護生命安全嗎?
難道你是要倡導大家不盡人事只聽天命?
你有小孩嗎? 你會開車載家人出門嗎? 你發生過被白目的危險駕駛肇禍的車禍嗎? 如果你發生過, 相信你不會再講出這種鳥話, 車子保護生命是天經地義的事, 合理的要求車商重視安全性也不是無理取鬧
如briangwang所言, 這件事情在法理上, Toyota是可以推掉不管的
但是以身為車商的責任道義而言, 這件事的確有處理的必要, 畢竟以這輛車的情況來看
生鏽的問題是在保固期之前就發生的

就事論事, 現在的確有消費者無限大, 媒體假裝主持正義卻是在做流氓事的情況屢見不鮮

單以這個個案而言, 消費者的確有擁有向車商求償的權利, 車商也有權不理,
但是有權不理就是在逃避責任, 這對Toyota不能說是高品質與負責任的作為, 社會自有公斷
對汽車廠商, 這種個案可能是幾千台車才發生一次, 但對消費者來說, 花了幾十萬近百萬,
買到這種明顯有瑕疵的車子, 也不能不理解消費者的心態

當國外汽車組件發生問題時, Toyota的召回行動甚至到已經追溯到十年前的車子,

去年汽車景氣非常差, 各家經銷商都在流血促銷砍價, 錢都賠了不少, 所以導致經銷商和車廠對這種
需要花錢擺平的事情都相對吝嗇不少, 在最壞的時代, 還堅持服務品質的車廠, 反而更顯珍貴


briangwang wrote:
也不先想想法理上站不站的住腳...(恕刪)

說的有道理,所以去找了一下...消費者保護法。

第7條I
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或提供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看起來,問題只在於"此鏽"是否"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為了防止大家又各說各話,又有下一條。

第7- 1條
企業經營者主張其商品於流通進入市場,或其服務於提供時,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者,就其主張之事實負舉證責任。商品或服務不得僅因其後有較佳之商品或服務,而被視為不符合前條第一項之安全性。

所以應由原廠舉證"此鏽""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接下來,還是評估一下到底是去吵一吵還是請律師好了。
在toyota後面,是你的錯; 在toyota旁邊,還是你的錯; 在toyota前面,沒有錯,加入吧!
或許大家覺得TOYOTA妥善率高
不應該有這種狀況才會這樣要求原廠吧

我同事Golf五代1.6未過保固時就在行進間無故熄火三次
這對於一台以安全性為訴求的車子實在是不能接受

再來有更多的VW車主車窗會掉下來
都會安慰自己說...這是環保材質
怎麼不去懷疑原場設計不良呢?

或許要請所有camry車主檢查一下天窗
是不是大部分車子都有這種問題
再來斷定是原廠設計不良造成的
這樣爭取保固會更有機會的
而不是看到一台車子有瑕疵就在這罵說車子設計不良
那VW的車子大概全部要recall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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