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初的時候剛換 Toyota新車.當然以前那台中古車.也順便教 Toyota的中古車商來估價

之後中古車商也把車子開出去試車.然後車子外觀內部也仔細看過之後

開出他要買下的價錢.因價錢我們覺得可以也賣給他了.但我們是以車交車的方式

我們拿到新車後.中古車在交給他.賣掉的價錢直接在新車上抵用

過程都清清楚楚.沒有任何問題.新車也使用快2個星期

但就在昨天接到這位中古車商的電話!!他說我們的車有泡到水

說以他們的合約如果車子有發生事故可以像我們索賠或不買退車給我們

且說我們要在陪他5萬塊.如果不要她說他要把車退回不買

(我心想如果我們去買中古車買到有問題的車商也不會理採全額退費更是不可能.怎麼現在腳色互換了!!)
(車子泡水只有快一個輪胎高.且引擎部份我們還有撐高.當初到原廠處理花了1萬5左右.車商要求5萬會不會太高)
(因當時在場有5人包含業務......事情發生後打給業務.....業務卻不接電話!!)

1.在簽約之前不是自己要先看好.怎麼現在後悔卻要退車???(是否自己專業上有疏失)

2.當時他有問我們是否為事故車.我們回答沒有但車確實有泡過水(想問泡過水的車是否為事故車?)

3.當初賣車的合約我們手上似乎沒有.但我們確實是有簽合約書.所以針對此問題到底是該賠還是不理會?

PS:所以各位01的大大對於這事有何見解?能否提供意見~順便以這事件作為警惕!!
這是標準的高估先讓你買車再來找理由坑你

已經交車簽字車開走了就是買斷了

說難聽點他開走這兩星期搞了什麼手腳你怎麼知道

打去他們總公司反應這名業務順便錄音蒐證

雖然總公司一定會回你這是業務私底下行為

但我朋友官司贏了就是了


tingckck wrote:
今年1月初的時候剛換...(恕刪)



只是角色對調過來而已..

你自己想想如果你去買中古車時,你問車商說是否為事故車,車商回答該車非事故車
[車商心裡OS:泡水車非事故車],你自己做何感想??

你買到泡水中古車你會要求全額退費還是只要他陪你當初泡水維修的費用...
不要什麼角色都要博贏的!!

車子買賣時

有告訴對方車子泡過水嗎??
..
他只問是否為事故車 我們回答沒有

因為我們認知.事故車是發生車禍才叫事故車

他也沒問過有無泡水...
tingckck wrote:
今年1月初的時候剛換...(恕刪)

泡水只有一個輪胎高,那應該半台車都泡在水裡了吧!很嚴重了
車內線路泡過水後誰知道哪天開到一半會不會火燒車

中古汽車因泡水而零件受浸水影響之程度,影響中古車之性能及使用年限,為衡量買賣價格之重要因素,A於交車後始發現汽車引擎或機電系統曾浸水而影響使用之重大瑕疵,依《民法》第354條、第359條「瑕疵擔保責任」的規定解除買賣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 如B明知所出賣之中古車於交付前引擎或機電系統曾浸水,卻未告知買受人,則恐有「詐欺」之虞,並得依同法第227條、第360條關於「不完全給付」之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二、 如B明知所出賣之中古車於交付前引擎或機電系統曾浸水,卻未告知買受人,A亦得依《民法》第92條規定撤銷買賣契約。轉載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他是可以跟你撤銷買賣契約的
若不幸真的上法院,大大要想辦法證明當初對方知道這台車有泡過水~
對方是在知悉的狀態下購買的...
希望大大能早日解決這個問題!!
什麼車 幾年的 說出來好解決

說不定別人也敢買
我認為他沒有發現這台是泡水車是他的錯....

但你沒告知她也是你的錯....其實你在賣的時候應該有想過....如果他沒檢查出來是泡水車你就賺到了

既然你知道這是泡水車我認為給他扣一下錢是可以的..........我認為應該可以談......要不然上法院你工作請假花更多錢喔....會讓你睡不好...吃飯不好消化.............

雖然他也有錯......但我認為雙方要各付一半責任......................雖然已經簽約是沒錯......要不然你先去中古車行自己問問看.....泡過水可估多少......如果都差不多那妳錢就拿出來吧


凡走過必流下痕跡~ 泡過水請勿到原廠~ 貴又有記錄~
再來是不要理他! 泡過水不代表一定是泡水車~ 請他們拿出那個機件因泡水影響機能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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