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號交車 3號就發生引擊故障燈亮起...回原廠 說是變速箱問題(已花兩天時間更換整組新變速箱 我沒簽任何同意書)請問這樣還算是進口車嗎?車籍會有記錄嗎?有符合更換新車條件嗎?有影片檔 我該怎麼做呢?
這樣還算是進口車嗎?算啊,你的出廠証己經寫日本出廠啊車籍會有記錄嗎?你如果去監理所登才有可能有登記....(監理所不管你這個事)否則只有維修紀錄有登記而己有符合更換新車條件嗎?重大事故維修三次不能修好才有可能換車有影片檔 我該怎麼做呢?什麼也不能作,好好享受新車吧
謝謝各大大們回覆!!希望這悲劇只有我發生...我看只能尋求消保官這個管道了markwangs wrote:小改後RAV4的儀表...(恕刪) brabus1518 wrote:這樣還算是進口車嗎?...(恕刪) ee21 wrote:重大事故維修三次不能...(恕刪) dinnerxp wrote:挖...號稱妥善率佳...(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