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國自民國 86 年 6 月起,強制所有排氣量的摩托車騎乘時依法需要配戴安全帽,並且在民國 87 年起即要求安全帽需要通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依照 CNS 2396 檢驗方式檢測通過,而且這個檢驗方式是調合日本工業標準(JIS)訂定,其中不論是 CNS 2396 普通型安全帽或者 CNS 2396 加強型安全帽均有規定,若是超過 5mm 以上厚度的堅硬凸起物,不得以任何材質之螺絲或鉚釘固定。


警政署於今年四月八日發函給交通部,請交通部說明安全帽上安裝行車記錄器或其餘具「攝影功能」之 3C 產品或其他增加美觀之裝飾品,是否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88 條,交通部於上周五正式回函給警政署,告訴警政署說依照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的函文,CNS 2396 檢驗規定安全帽表面不得超出 5mm,自行加裝具「攝影功能」之 3C 產品或其他增加美觀之裝飾品,如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認定係屬變更帽體之情事,即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例 31-6 項舉發騎士以及乘客未戴安全帽。
- 安全帽種類
- 凸起物規定

這樣的說法在今天下午由標準檢驗局親自回應說明:「安全帽原始設計是為了保障騎乘機車之安全,隨著近來消費者對於複合性產品需求,已有消費者於安全帽表面加裝行車紀錄器或藍牙耳機之情形,並且為了方便穿脫,採固定方式,自行加裝,為確保消費者使用上更加安全,本局多次召集專家學者進行研商,並未限制該加裝行為,只希望用更加安全的方式,如採用容易脫開,非固定式等方式(如以魔鬼氈黏貼等、黏膠、夾具……等現行普遍採用方式),以避免發生交通事故時,造成騎士頸椎受傷。」完全把交通部回函給警政署的內文重重打臉,所以各位只要使用安全的方式安裝,就可以放心的在安全帽上裝行車記錄器、藍牙耳機等產品。

去年此議題發酵,是因為不論藍牙耳機或者行車記錄器等這些產品均為使用鋰電池,但其實討論的內容是指「多功能防護頭盔」如 JARVISH 或者最近很紅的 CrossHelmet 這種內部有嵌入鋰電池的產品,要如何檢測鋰電池安全性,最後這樣的討論也得到結論,那就是多功能防護頭盔嵌入型鋰電池不得裝設於測試區域中,也就是頭頂穿刺測試區等處,所以這類安全帽的鋰電池最後都放在後頸上方區域內,完全與消費者另外在機車頭盔外裝上行車記錄器或藍牙耳機等無關,因此大家可放心安裝。
最後,我們也很好奇大家是否支持摩托車騎士或乘客於安全帽上安裝這類產品,因此我們開設了投票系統,大家看完報導與分析得到正確的資訊後,也別忘了投票與回覆,表達自己的想法吧!
資料來源: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之回應說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台南分局 簡報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