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機車付了訂金卻拿不回來!! 合理嗎?

之前台鈴GSR125在預購時 我預購付了800元訂金!

沒想到後來出了車禍手骨折 住院時車行打來說 開始交車了~我媽跟車行說 我出車禍根本不能騎車了

車行說 那等要買再來吧!!

之後傷好了~也是過了很久才開始騎車!! 後來出了G5~跟家裡討論後決定改買G5

想起來還有訂金800放在那家車行~於是帶著預購契約書去 想拿回來

結果老闆就是一付不能退錢的姿態 說這預購的錢也是繳回台鈴總公司了

除非等到你要買車 不然這錢就是沒辦法退!!

請問這樣合理嗎? 800元也不算是小錢! 難道真的就拿不回來了嗎?

這家車行還是台鈴在新莊的ASS,也是家不小的車行~生意卻是這樣子在做!!
文章關鍵字
很多時候
訂金是為了怕客人一時興起
下定卻不取貨
店家要求的一種自我保障
之前我堂哥定汽車
一萬訂金
也是拿不回來
不過不知道你的契約書上有無注明退不退
或是他的預購規則有寫不退

可以跟消基會詢問看看吧
這位朋友~訂金就等於你"確定"要買這部車的意思~!
資料都填了~車子都叫了~訂金也付了~這時你說你不買了....如果你是老闆該怎麼處理呢?
每家公司對 訂金 的定義都不同 像我待過的2家公司 訂車是可以全退的(這跟促銷手段.顧客感受 業務業積有關)
以樓主的案例來說 車行老闆不退也是合理的 如果是公司先收取預購金 那車行也沒理由賠錢給你
何況不履約交車的是你
消基會的消費者雜誌中有一期提到,訂金是可以無條件退回,在貨品尚未簽收前都可以退回的,你可以打電話到消基會問一下!!有關退訂的問題
我不是貓~~我是喵https://www.facebook.com/jinecherng
定金不據有任何保證意義,你是可以全額取回的!!

就看你要不要拿!!

嗯 謝謝大家

既然如此那我決定先打去 台玲的客服先"告知"一聲!!

再沒有動作我就要去消基會申訴了!!
不要亂講,訂金是有契約效力


消基會說明:
依據民法第二百四十八條規定,當雙方交付定金收受完成,其契約視為成立,如遇一方不履行契約時,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依同法第二百四十九條規定,「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若契約因可歸責於收受訂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收受之定金。」
雖然根據法律規定,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的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對方可沒收定金,但法律並無明定可沒收定金的數額。
.....無言


訂金是契約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用的。

如果你付訂金給他,但是他沒辦法出貨,你可以要求賠償2倍訂金~
而法律是公平的,他不出貨他要賠2倍,你付訂金之後又反悔,不履行合約,訂金沒收,也是很合理的。


以上。。。除非你們有另外備註。。
所以依樓上的法律條文
違約的應該是開版大
那麼可能就得送給台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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