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輕狂的代價,希望不是「後悔莫及」。

昨天下午4點多,在高雄,開車從民生二路右轉河東路,往北。因載家人,路口開的慢,忽然間有年紀不滿18的「小孩」,男女雙載,也沒戴安全帽。直接闖紅燈左轉過來,速度不慢,所幸假日車流量不多。全車人有點詫異,但無受到驚嚇。

哪知,往前開個10公尺,又是兩輛摩托車,從民生二路急速,一前一後緊跟,右轉河東路往北。仔細一看,同樣的男女雙載未帶安全帽,後面是一台警用機車狂追。這才會意過來,四個小朋友應該是之前闖紅燈或者是未帶安全帽,被警察攔檢後,蓄意落跑。過了中正路,紅燈停車,我也不曉得後續是如何了。


年少輕狂,才不枉此生,但有時後悔莫及,不得不慎啊。

再者,前幾個月才發生同樣情況,造成機車轉倒,一死一傷。

就這部分來說(比例原則),警察執法手段值得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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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補充)

2012年03月19日 20時58分左右:

對於大家的諸多回覆意見,個人絕對尊重,簡略重點回應於下:

1.確實,事不關己,才可顯得如此理性與正義。我自己就是。雖然很少開車,但還是會盡快去買個「行車記錄器」來裝。

2.人非聖賢,孰能無過。自己開車騎車20幾年,也碰過幾次讓自己心情不好的鳥事。但就今天的事情來說:我只希望,在沒有「晚7天回家」的結果下,這四位「小朋友」能有所警惕,悔改,還來得及有個 another tomorrow。我先自首,現在我守規矩,但年輕的時候,也真的做過一些不對的事情...。

2.基本上,我是個非常守規矩的駕駛者,若投票,我會極力支持大大提高「交通違規--重大交通事故」的民、刑事罰則。但警察執法手段與內容(以今日事件而言),我還是覺得有很大的討論空間。我無意、無能力也無時間來挑起筆戰,敬請大家高抬貴手,感謝。

總之,在此,感謝大家之熱情回覆。但也提醒大家:開車、騎車至路口時,請放慢速度,即使是我方綠燈,也要注意四方即時路況,能有多一秒的反應時間,就更能保障行車安全。






文章關鍵字

有時候呢,對社會有害或無意義的東西少一個是一個,別想太多啦!

ducati2kx wrote:
有時候呢,對社會有害...(恕刪)


大大怎麼能這樣說呢,太不合人道了。
佛祖說過:就算是像畜生一樣的廢物也有生存的權利啊。
ducati2kx wrote:
有時候呢,對社會有害...(恕刪)


騎機車,人包鐵,速度快,水泥地面。一個犁田轉倒,下場都會很慘的。

未滿18歲,還是有不少的可能性(年輕時,誰沒幹過一些傻事..),總希望人生道路上,還有讓他[reset],重來的機會。
警察鳴笛示意攔停就該停
每個人都跑給警察追
整個社會秩序怎麼維持?
牲畜長大了還是牲畜

SHCC wrote:
昨天下午4點多,在高雄,開車從民生二路右轉河東路,往北。因載家人,路口開的慢,忽然間有年紀不滿18的「小孩」,男女雙載,也沒戴安全帽。直接闖紅燈左轉過來,速度不慢,所幸假日車流量不多。全車人有點詫異,但無受到驚嚇。

哪知,往前開個10公尺,又是兩輛摩托車,從民生二路急速,一前一後緊跟,右轉河東路往北。仔細一看,同樣的男女雙載未帶安全帽,後面是一台警用機車狂追。這才會意過來,四個小朋友應該是之前闖紅燈或者是未帶安全帽,被警察攔檢後,蓄意落跑。過了中正路,紅燈停車,我也不曉得後續是如何了。


年少輕狂,才不枉此生,但有時後悔莫及,不得不慎啊。

再者,前幾個月才發生同樣情況,造成機車轉倒,一死一傷。

就這部分來說(比例原則),警察執法手段值得檢討。...(恕刪)

SHCC wrote:
就這部分來說(比例原則),警察執法手段值得檢討。



檢討什麼?攔撿逃逸就可以合理懷疑有問題了

台灣只是鳴笛追車已經很客氣了,米國可能直接警告後開槍

你一定沒遇過攔下穿西裝的騎士,查身分證號後有毒品槍砲前科...


lovelpc wrote:
檢討什麼?攔撿逃逸就...(恕刪)


不見棺材不掉淚

年少輕狂不懂事

SHCC wrote:
警察執法手段值得檢討


檢討為什麼讓他們有逃的機會嗎

b95502035 wrote:
大大怎麼能這樣說呢,...(恕刪)


這叫自找的,跟生存的權利無關

ducati2kx wrote:
有時候呢,對社會有害或無意義的東西少一個是一個,別想太多啦!


+1

我個人倒是強烈希望警察能強力執法,不要像高雄的警察,鳥到被飆車族挑釁卻又不敢回擊。
這些廢渣,對社會沒有幫助,只是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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