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觀 wrote:
。
過失傷害是公訴?
這位大哥是把過
是的,搞混了,如您說的是告訴乃論沒錯,謝謝提醒。
里斯特 wrote:
樓主是個善良的人, 可惜善良的人往往得不到應有的尊重.
有人以為保了險就都交給保險, 以為保險可以承擔肇事"所有"的責任, 確忘了身為"人", 一個肇事者所該承擔的責任絶不是保險就可以完全替代的.
有的肇事者/加害人, 甚至把保險當作守門神, 讓一些弱勢的受害者要面對保險公司這種吃人不吐骨頭巨大機器.
驗傷單記的要請醫院開...甲式驗傷單, 真不得以, 要提告會用的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