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姆豆好棒棒 wrote:
這種車拿來市區騎
下雨天後車不就噴得滿臉
政府相關單位還能驗車通過上市
竟然這樣還定擋泥板的法規要幹嘛用的
保持安全距離是哪招
如果要後車保持安全距離那就不用定法規要求加裝了嘛
大家都跟的遠遠的不就好了
真的一堆人自打嘴巴
這車本來就是合法可上路
原廠未改裝,下雨天當然能騎
上面有些人的留言,離譜了~
檔車下雨天不能上路,是這樣嗎?
以前騎 DT 時,水會直接打上來背上,很正常~
後面騎士當然要讓開,你下雨天去跟在越野車後面做甚麼?
Hugh_Ma wrote:
你詛咒我被人撞,是嗎? 我害怕了,今天不太敢騎機車上班了。
沒有刑事責任,但是有民事責任,提醒您,跑法院很累的。
以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安罪論,必行為人以將來之惡害通知被害人,使之心生畏怖之意,始能論以本罪。實務上,詛咒是否成立恐嚇,正反見解均曾出現過。惟本站認為,詛咒固然有使他人心生恐懼之可能,然本罪之條文尚有「加害」二字,即本站認為,適用上仍必須將來之惡害,係基於行為人積極之作為或消極之不作為,致惡害有發生可能時,方能用以本罪。故如單純意念上之詛咒,縱然使人心生畏怖,仍不能論以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