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樓主的問題,可能要去問問那位年進百歲的阿輝了========================================四輪汽車真是可怕,車禍的時候不能人車分離,不是被火烤、就是夾在裡面被二次撞擊,真的看不出哪一點比兩輪汽車安全?兩輪汽車出車禍,人車安全分離,只要不撞到尖銳物或被後車撞上,基本上翻滾之後減低的傷害是很可觀的;四輪汽車出車禍,被安全帶綁著的等著被夾、被火烤;沒綁著的,後果自己知道綜合以上,請問四輪汽車哪裡比較安全?vincentcheng77 wrote:辛苦你寫了這麼多當我帶一個三歲小孩出門的時候即便只有一兩公里的移動距離我還是會選擇汽車不會選擇機車...(恕刪) 真是辛苦你了,一、兩公里的距離還要耗費大量燃油、製造大量空氣污染開一台四輪怪獸,希望你的小孩不要到時候連怎麼走路去上小學都不會
樓主論點有很大的問題死亡率、肇事率跟危不危險沒關係跟車子多少也沒關係就算只有一台車死一人,跟一萬台機車死一人,還是機車較危險假設同樣是1000公斤的撞擊,請問開車或騎車誰會死??而開車會死亡,撞擊力要多大呢?所以相同撞擊機車較危險
kenisno1 wrote:就算只有一台車死一人,跟一萬台機車死一人,還是機車較危險假設同樣是1000公斤的撞擊,請問開車或騎車誰會死??而開車會死亡,撞擊力要多大呢?所以相同撞擊機車較危險...(恕刪) 四輪汽車駕駛的脖子會先被甩斷,然後被夾在車內,最後活活燒死兩輪汽車會因人車分離後,人體滾動而減低G力、減低傷害. 所需承擔的風險只有人體撞擊到地面或其他異物實,角度不對而造成的傷害我答對了嗎
機車真的很危險嗎看政府的需要而定不喜歡機車 就可以找到許多的理由說 機車 很危險--------等等不喜歡汽車 就可以找到許多的理由說 汽車 是污染的元兇-------等等反正 政府需要怎樣 就可以編出對的理由 哪裡需要證據佐證仔細思考一下 許多政策就可歸納出一切 政府說的算
kenisno1 wrote:假設同樣是1000公斤的撞擊,請問開車或騎車誰會死??而開車會死亡,撞擊力要多大呢?所以相同撞擊機車較危險恕刪) 所以這是反對機車上國道的最大因素對吧其實我也認同你的邏輯我也有個假設假設同樣是1000公斤的撞擊,請問開坦克車或開汽車誰會死??所以相同撞擊汽車較危險結論 汽車國道路權應收回 很合邏輯對吧
很簡單呀!參考新加坡的制度再x10機車售價300萬起跳,汽車、重機售價1000萬起跳,然後再實施牌照雙、單號上路,保證大家都乖乖的坐公車、火車、飛機。一堆人說[ 民智未開 ],請教說 [ 民智未開 ]的人,您的 [ 民智 ]已開了嗎?雖然我也是台灣人,但是基本上黃種人已經被奴役五千年,奴性很重!不然學民主國家看看,槍支合法化,蘋果日報每天應該前五版都是槍殺新聞,民智怎麼開?再等五千年看能不能balance!台灣人都覺得自己買的手機、相機、重機、汽車是全世界上最好的,C/P值最高的!只要有人稍微批評,就有一票人出來悍衛到底。
【少部分人的觀念】騎車的人沒有車體結構保護,要注意四周狀況確保安全開車的人更要注意自己是開一台近兩噸的車,一個不小心就會造成他人嚴重傷亡【大部分人的想法】騎車就是肉包鐵好危險,趕快買台二手車來開吧...開車就是鐵包肉,機車那麼危險閃邊去!撞到一定是你受傷到時候我又要賠...結論:民智未開大大這個結論下的太好了~
危險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造成危險的因素很多,騎士本身,其他駕駛人,道路設計...路權觀念:以交通法規而言,在沒有「禁行機車」的車道,機車就是比照(四輪以上)汽車汽車沒有理由不尊重機車的路權(交通法規確實也說「汽車」這個名詞包括了「機車」,機車是一個特定種類的「汽車」)人權觀念:即使機車行駛了「禁行機車」的車道,但機車上面是一個『人』在應注意能注意的前提下,汽車駕駛人還是要尊重機車騎士的『人權』vincentcheng77 wrote:當我帶一個三歲小孩出門的時候即便只有一兩公里的移動距離我還是會選擇汽車不會選擇機車 選擇使用什麼交通工具、怎麼使用是每個人的自由(在不違法的前提下)即使不載小孩子,要開一人汽車到50公尺外的超商買東西,也是可以的fuwewe wrote:很簡單呀!參考新加坡的制度再x10機車售價300萬起跳, 政府可以用政策的制定,來影響人民如何選擇交通工具在一個真正民主的國家,人民是可以影響這些政策的一個真正民主國家的交通政策,也會更貼近人民實際的需求其實只要參考那些民主程度優於台灣的國家的機車政策,答案其實很明顯這些比台灣民主的國家,「人權」觀念通常也比台灣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