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很危險」、「肉包鐵不安全」
確實,以馬路上發生的碰撞
"相對"來說機車是受傷較嚴重的一方
每年每月都有一份報表,統計各縣市的交通事故
我們可分別探討「肇事率」、「死亡率」
何謂肇事、何謂死亡?
例如,小明某天不小心開車撞死騎車的小華
"不小心開車撞死人" → 事故
統計表 → 汽車肇事 +1,機車死亡 +1
所以我們常看到某些官員在新聞上嚷嚷著:「機車是所有交通工具中"事故死亡人數"最高的一類!」
接著民眾就會點頭:「喔~~~機車好危險!」
這就是大眾邏輯與直覺反應
這中間忽視了一個問題
機車數量遠比汽車數量來的多(而且是多很多...)
單看"事故死亡人數",數量多的車輛自然會有較高的死亡人數
但肇事率與死亡率呢?
#以101年為例,車輛登記數如下圖(資料引用交通部統計查詢網)

#然後我們再看看101年的肇事件數與死亡人數(資料引用交通部統計查詢網)

經過計算至小數點第二位(後面四捨五入)
我們可以得到以下結論:
【肇事率部分】
全台灣每一萬輛機車就有 0.61台機車肇事
全台灣每一萬輛汽車就有 0.68台汽車肇事
【死亡率部分】
全台灣每一萬輛機車就有 0.62人死於車禍事故
全台灣每一萬輛汽車就有 0.71人死於車禍事故
(因單純做"汽車"與"機車"之比較,汽車包含營業用、自小客車,不包含小貨車、大型聯結車或大貨車等不像小汽車的東西)
故得到一個最終結論
汽車肇事率比機車高、死亡率也比機車高
無論從哪方面來看
主被動系統現今仍是汽車較完善
而這統計結果我也和朋友做了驗算與確認
我也十分訝異為何安全性遠高於機車的汽車
在死亡率上仍比機車高呢?
那,到底何來機車較危險之說?
p.s 本篇並未引用或探討"汽機車相撞"之死亡率...已經開始有鄉民錯亂了,特此提醒!
p.p.s 該統計並非表示交通工具本身危險與否,而是使用該種交通工具的駕駛之肇事率與死亡人數(我已經快被一些似是而非的回文弄得很煩了...

================================================================================
有人提出質疑,機車未能行駛高速公路
是否這樣統計有失公允?
tentec wrote:
統計基礎不同不能比較
如果扣掉機車不能行駛路段的死亡率(如高速公路死亡率),相信死亡率的統計會很懸殊
而且不知肇事率、死亡率有沒有細究是肇事原因%比來算(機車或汽車肇事)、死亡率是算駕駛、騎車與乘客嗎?還是要算到二次碰撞的死因?或是誰肇禍引起死亡?
應該細分下來再比較
我還真沒想過耶!
那來算算看,首先調出高速公路的事故統計資料(內政部警政署提供)

由此可知
101年高速公路自小客車肇事件數為27件、死亡人數為30人
根據101年統計,如下表

去除高速公路的肇事件數與死亡人數後
自小客車肇事件數為490-27=463件
自小客車死亡人數為515-30=485人
機車肇事件數為925-3=922件
機車死亡人數為946-3=943人
再由101年登記車輛數做計算,得到以下結果
【肇事率部分】(去除高速公路資料)
全台灣每一萬輛機車就有 0.61台機車肇事(不變)
全台灣每一萬輛汽車就有 0.64台汽車肇事(-0.04)
【死亡率部分】(去除高速公路資料)
全台灣每一萬輛機車就有 0.62人死於車禍事故(不變)
全台灣每一萬輛汽車就有 0.67人死於車禍事故(-0.04)
扣除機車未能行駛之路段後
汽車的肇事率與死亡率仍較機車高
相信這數據也符合現狀
國道高速公路為封閉式道路
道路狀況單純較平面來的安全
大部分的肇事件數與死亡人數不分車種都是集中在平面道路居多
天啊!扣除高速公路的數據之後
汽車還是比機車擁有較高的肇事率與死亡率
鐵包肉都可以搞成這樣子,實在不能理解台灣交通為何如此混亂!
這是否可以洗清機車族長年被認為是交通亂源的誤會呢?
hank2630 wrote:
事實勝於雄辯
數據會說話......
PS.人為問題,遠超過設備的問題
您說的沒錯,一切都是人為問題
下表為台北市死亡交通事故肇事原因分析(不分車種)

肇事原因百分比

酒駕 10.53%
超速 3.95%
駕駛人因素 72%
其他 13.3%
由此可見,我們要防止的是不當駕駛人
而不是用車種去作為安全、限制路權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