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在台灣大家都聽過這句話
「機車很危險」、「肉包鐵不安全」

確實,以馬路上發生的碰撞
"相對"來說機車是受傷較嚴重的一方
每年每月都有一份報表,統計各縣市的交通事故
我們可分別探討「肇事率」、「死亡率」
何謂肇事、何謂死亡?

例如,小明某天不小心開車撞死騎車的小華
"不小心開車撞死人" → 事故
統計表 → 汽車肇事 +1,機車死亡 +1
所以我們常看到某些官員在新聞上嚷嚷著:「機車是所有交通工具中"事故死亡人數"最高的一類!」
接著民眾就會點頭:「喔~~~機車好危險!」
這就是大眾邏輯與直覺反應

這中間忽視了一個問題
機車數量遠比汽車數量來的多(而且是多很多...)
單看"事故死亡人數",數量多的車輛自然會有較高的死亡人數
但肇事率與死亡率呢?

#以101年為例,車輛登記數如下圖(資料引用交通部統計查詢網)
機車真的是道路亂源嗎?

#然後我們再看看101年的肇事件數與死亡人數(資料引用交通部統計查詢網)
機車真的是道路亂源嗎?

經過計算至小數點第二位(後面四捨五入)
我們可以得到以下結論:

【肇事率部分】
全台灣每一萬輛機車就有 0.61台機車肇事
全台灣每一萬輛汽車就有 0.68台汽車肇事

【死亡率部分】
全台灣每一萬輛機車就有 0.62人死於車禍事故
全台灣每一萬輛汽車就有 0.71人死於車禍事故

(因單純做"汽車"與"機車"之比較,汽車包含營業用、自小客車,不包含小貨車、大型聯結車或大貨車等不像小汽車的東西)

故得到一個最終結論
汽車肇事率比機車高、死亡率也比機車高
無論從哪方面來看
主被動系統現今仍是汽車較完善
而這統計結果我也和朋友做了驗算與確認
我也十分訝異為何安全性遠高於機車的汽車
在死亡率上仍比機車高呢?
那,到底何來機車較危險之說?



p.s 本篇並未引用或探討"汽機車相撞"之死亡率...已經開始有鄉民錯亂了,特此提醒!

p.p.s 該統計並非表示交通工具本身危險與否,而是使用該種交通工具的駕駛之肇事率與死亡人數(我已經快被一些似是而非的回文弄得很煩了...)

================================================================================

有人提出質疑,機車未能行駛高速公路
是否這樣統計有失公允?

tentec wrote:
統計基礎不同不能比較
如果扣掉機車不能行駛路段的死亡率(如高速公路死亡率),相信死亡率的統計會很懸殊
而且不知肇事率、死亡率有沒有細究是肇事原因%比來算(機車或汽車肇事)、死亡率是算駕駛、騎車與乘客嗎?還是要算到二次碰撞的死因?或是誰肇禍引起死亡?
應該細分下來再比較



我還真沒想過耶!
那來算算看,首先調出高速公路的事故統計資料(內政部警政署提供)

機車真的是道路亂源嗎?

由此可知
101年高速公路自小客車肇事件數為27件、死亡人數為30人

根據101年統計,如下表
機車真的是道路亂源嗎?

去除高速公路的肇事件數與死亡人數後
自小客車肇事件數為490-27=463件
自小客車死亡人數為515-30=485人

機車肇事件數為925-3=922件
機車死亡人數為946-3=943人

再由101年登記車輛數做計算,得到以下結果

【肇事率部分】(去除高速公路資料)
全台灣每一萬輛機車就有 0.61台機車肇事(不變)
全台灣每一萬輛汽車就有 0.64台汽車肇事(-0.04)

【死亡率部分】(去除高速公路資料)
全台灣每一萬輛機車就有 0.62人死於車禍事故(不變)
全台灣每一萬輛汽車就有 0.67人死於車禍事故(-0.04)


扣除機車未能行駛之路段後
汽車的肇事率與死亡率仍較機車高

相信這數據也符合現狀
國道高速公路為封閉式道路
道路狀況單純較平面來的安全
大部分的肇事件數與死亡人數不分車種都是集中在平面道路居多
天啊!扣除高速公路的數據之後
汽車還是比機車擁有較高的肇事率與死亡率
鐵包肉都可以搞成這樣子,實在不能理解台灣交通為何如此混亂!
這是否可以洗清機車族長年被認為是交通亂源的誤會呢?



hank2630 wrote:
事實勝於雄辯
數據會說話......


PS.人為問題,遠超過設備的問題




您說的沒錯,一切都是人為問題
下表為台北市死亡交通事故肇事原因分析(不分車種)
機車真的是道路亂源嗎?

肇事原因百分比
機車真的是道路亂源嗎?

酒駕 10.53%
超速 3.95%
駕駛人因素 72%
其他 13.3%

由此可見,我們要防止的是不當駕駛人
而不是用車種去作為安全、限制路權的理由!







文章關鍵字
cokecolatw wrote:
相信在台灣大家都聽過...(恕刪)

不危險阿
哪裡危險?
不會騎車or遇到不會開車的才比較危險
不用想太多,因為能做的很有限。
GSX-R1 wrote:
不危險阿哪裡危險?不...(恕刪)



不知道,官員百姓都說機車很危險
所以不能走內側、不能左轉、不能上高架、不能走高速公路
更不能跟汽車共用車道(但黃紅牌又可以,大概他們牌色不同有神功護體)
但聽說排氣量超過251cc又沒有那麼危險
但是上高速公路還是聽說很危險所以立法通過卻不能上
真怪!
cokecolatw wrote:
不知道,官員百姓都說...(恕刪)

錢繳的多就不危險了 251以上都有錢的保佑
不管事騎車還是開車都有一定的危險性!
有時候你騎好好的~也會有人來撞你!
自己小心點就能減少事情的發生!
不管怎麼說 違規或馬路不平才是最危險的

三寶一堆
機車會死亡原還不都汽車害的佔80%

1.公車說轉就轉,說出來就出來管你去死

2.計程車,同上,馬路似乎是他家的一樣,公車也慢慢變這樣,為啥? 因為有很多小黃司機轉戰公車阿

3.並排停車 造成機車要移下進一下出,出來瞬間可能就被後方車高速追撞

4.汽車變換車到、右轉、違規迴轉

基本上 機車要自己摔死,除非那種小屁孩亂飆車自己去當神風特攻隊

不然原因都是上述居多造成的
機車上先天優勢就是好轉彎容易鑽起步快非靜止狀態不易取締
人的劣根性就會完全發揮這優勢

機車數量跟台灣都會區差不多的城市或國家也好不到哪裡去
跟越南 泰國 中國等機車大國比起來 台灣三寶的素質已經可以進前三強了

而且越南還學中國準備禁機車進市區

胡志明市擬禁機車進市中心

所以台灣1500萬輛機車在這小島上亂竄,自由過頭的情況下還不需禁摩
可以說是機車大國中的榜樣
還蠻不簡單的 請別妄自菲薄
robin0124 wrote:
機車上先天優勢就是好...(恕刪)



請看清楚新聞內容,這是標題殺人

「越南胡志明市昨天公佈最新全市規劃提案,未來第1郡和第3郡將規劃為市中心,設立步行街道與貿易街道,汽機車未來將不得進入。」

奇怪的事情,我想問問您
汽車最少一人駕駛時使用率為25%(假設這世上沒有休旅沒有7人座,只以4人座考量)
機車最少一人駕駛時使用率為50%(合法情況下頂多雙載,三貼四貼鍋貼不列入計算)

汽車佔用道路面積約為機車的4倍
排氣量約為機車的16倍
耗油程度約機車的3倍
起步加速需求的時間較長
需要保持的安全距離也較長
可以停8台機車的空間換成汽車只能容納1台

現在又看到101年的統計
汽車肇事率最高、死亡率也最高
請問您從哪一點上支持禁摩?

且,私人運輸必有需求才有私人運具
若實施禁摩後,1500萬的機車族的私人運輸不被滿足
假設台灣各縣市大眾運輸在下一個瞬間變得非常發達便利
仍有500萬的機車族轉而購買汽車代步
請問道路都市擁塞的程度是越高還是越低?

再,國外如亞洲的日本以停車位證明限制自小客車數量
英國城市對汽車收取塞車稅、加拿大多劃設機車停車格鼓勵兩輪代步
義大利實施單雙數禁止汽車入城管制
這些國家似乎不夠文明,一直鼓勵機車使用而不是發展汽車
您說對吧?

最後提到您說的素質問題
一個人並不會開車時很有禮貌
騎車時就變成飆仔,除非他有精神分裂症
素質是全體駕駛人的問題
成因包含社會風氣、道德觀、教育、交通罰則、駕駛訓練與考照難易等
機車不守規矩頂多害死自己,我還沒看過有哪台機車撞死汽車駕駛的
但汽車不守規矩就是害死他人,從101年至今所有的肇事最大宗車種為自小客車
原因最大宗為酒駕肇事,其次是不遵守交通規則

所以我真的很不能理解,您拿摩托車不守規矩出來鞭之前
要不要先看看汽車不守規矩是否已經造成更多喋血慘劇的結果?
講這麼多
汽車機車同樣以時速40出車禍撞撞看就知道
誰比較嚴重了
就安全性
下雨天同樣急煞
哪台容易出事
誰比較嚴重了就知道了
祝大家年年都有頭香可以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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