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有表態有保險,等一下是無妨
刑事6個月,要我一定等到5個月再跟他談,先確定自己身體有沒有問題要緊

這種車禍你也沒有太重大傷害,就是要談和解
你可以催促他請他保險專員快點與你聯絡,最快的方法就直接聲請調解委員會,時間到了他就帶者它的保險專員來找你了

既然對方有保險,你又想要精神賠償之類的
你跟他保險專員談的時候直接開個價碼給他,自然就會談了

搞不好你開的價碼她的保險專員一口就答應了

搞不好也不同意,就有的揮了

程序是很慢的,告上法院會更慢..

這種東西就是談和解,不用整天都要上法院..


1 面對對方不積極及毫無誠意的處理態度,我應該先申請調解委員會,還是直接提出過失傷害?
參考上面

2 1月9日及11日開出的醫生證明是否有效?
有效

3 精神賠償可要求多少?
你覺得要賠多少,開個價碼,去跟他的保險公司談。如同我上所說,搞不好你開的價碼她的保險專員一口就答應了

這項上法院就不一樣了,不是看你開價了,法官會審核你,做判決

一切都是要先"談",這種沒有甚麼財損、重大傷亡,直接上法院告,也不會被判賠多少.這種因該也只能上到簡易庭.簡易庭很快就結束了,開簡易庭之前,還會看妳們能不能直接在外面和解

所以
想想你的要求是甚麼??


車壞了先去修沒關係,單據留下來到時候照樣可以要

什麼鬼世界 wrote:
人家有表態有保險,等...(恕刪)


如果沒記錯的話,即使和解了,2年內如果有什麼後遺症的話,
依舊可以要求對方負責,因為有些後遺症短時間是看不出來的
軌導 痠閩 霉体 妓摺 四大商標
mcladdee wrote:




如果沒記錯的話,即使和解了,2年內如果有什麼後遺症的話,
依舊可以要求對方負責,因為有些後遺症短時間是看不出來的...(恕刪)

妳記錯了= =
mcladdee wrote:
如果沒記錯的話,即使和解了,2年內如果有什麼後遺症的話,
依舊可以要求對方負責,因為有些後遺症短時間是看不出來的


那和解幹嘛??

相關請自行研究..和解效力...
每一個討論串我都看過了

01的版友真的很熱心,有關心,有給專業的建議,這些我都很感謝

你們沒有義務,但是卻比那個撞我的女車主更加關心我

說真的,我現在心情好多了!

謝謝大家! 也希望大家平安!

nnaive20 wrote:
時間是1月8日的下班...(恕刪)


她有說~一切保險公司處理~所以她丟給保險的理賠去處理了~
應該是這樣~
當個小資的職業婦女,看看能不能嘻嘻哈哈過下半輩子。
不必急
保險公司有一定的處理程序

醫藥費單據、修車費單據
都保留好

打個電話向保險公司查詢
看看對方出險沒有
再跟保險公司理賠員談理賠事宜

精神賠償
機會不大
才3千有找 這麼不阿莎力....又不用被保險公司列入紀錄 保費不用幾年就攤回來了...

至於開證明 這有學問了.....最好是當初直接 救護車載走 去急診室開

因為遇到澳客....會沒辦法證明 日後開的證明 是日前的傷..
larry523982 wrote:
看到你這回文讓我忍不...(恕刪)


好好笑 這樓主只是要一通道歉電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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