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7382 wrote:別被既定制度綁架了!我再提一個觀念,有沒有想過,為何一臺 600 cc 的自小客,跟一臺 6000 cc 的自小客,牌照通通都是白底黑字,毫無區別,而且通通可以上高速公路,而機車牌照卻要分成四種顏色?其實你能想到的理由全部都是交通部的藉口──偏偏很多人已經被洗腦到幫交通部政策辯護已內化為反射動作了。別中了交通部分化機車族群的計!
光看你第一句話就有...(恕刪)
王道就是,機車就只要一種牌色,無論你是 Gogoro 還是 Dio 50,就跟 Hayabusa 1300,同一種牌色,無須區分!當然上高速公路的排氣量或馬力門檻,還是要另外訂定。
只要你上去,不在法定速度範圍內行駛,就取締,嚴格執法,給國道高速公路警察更充裕的預算,與精進取締技術的教育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