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真的是道路亂源嗎?

偶只知道

沒有汽車逼機車

機車相對的安全~~~~~~


政府怎麼沒統計 飛機/直昇機/戰鬥機..等其它的事故率?? 專門釘老百姓, 訂一堆有的沒的規則~
cokecolatw wrote:
相信在台灣大家都聽過..【肇事率部分】
全台灣每一萬輛機車就有 0.61台機車肇事
全台灣每一萬輛汽車就有 0.68台汽車肇事

【死亡率部分】
全台灣每一萬輛機車就有 0.62人死於車禍事故
全台灣每一萬輛汽車就有 0.71人死於車禍事故

(因單純做"汽車"與"機車"之比較,汽車包含營業用、自小客車,不包含小貨車、大型聯結車或大貨車等不像小汽車的東西)

故得到一個最終結論
汽車肇事率比機車高、死亡率也比機車高.(恕刪)



統計基礎不同不能比較
如果扣掉機車不能行駛路段的死亡率(如高速公路死亡率),相信死亡率的統計會很懸殊

而且不知肇事率、死亡率有沒有細究是肇事原因%比來算(機車或汽車肇事)、死亡率是算駕駛、騎車與乘客嗎?還是要算到二次碰撞的死因?或是誰肇禍引起死亡?
應該細分下來再比較

騎車"戴好"安全帽也很重要

所以一些政客常用統計唬弄人,請大家小心

相信樓主解讀比較是無心的

理解有誤請見諒、歡迎更正~謝謝

yutasan wrote:
如果用路段來分高架橋上汽車肇事率比機車高、死亡率也比機車高高速公路上汽車肇事率比機車高、死亡率也比機車高所以到底何來機車較危險之說。.(恕刪)

高速公路上沒有機車,相對的肇事率當然是汽車高。
tentec wrote:
如果扣掉機車不能行駛路段的死亡率(如高速公路死亡率),相信死亡率的統計會很懸殊


不知道你有沒有動手算過?

高公局統計資料指出,101年高速公路A1車禍死亡人數67人
(這是總死亡數,不是樓主計算基礎的小客車死亡人數)

套樓主的數據,死亡(515-67)/7206770*10000=0.62
結果跟機車的死亡率一樣
tentec wrote:
統計基礎不同不能比較
如果扣掉機車不能行駛路段的死亡率(如高速公路死亡率),相信死亡率的統計會很懸殊
而且不知肇事率、死亡率有沒有細究是肇事原因%比來算(機車或汽車肇事)、死亡率是算駕駛、騎車與乘客嗎?還是要算到二次碰撞的死因?或是誰肇禍引起死亡?
應該細分下來再比較



我還真沒想過耶!
那來算算看,首先調出高速公路的事故統計資料(內政部警政署提供)



由此可知
101年高速公路自小客車肇事件數為27件、死亡人數為30人

根據101年統計,如下表


去除高速公路的肇事件數與死亡人數後
自小客車肇事件數為490-27=463件
自小客車死亡人數為515-30=485人

機車肇事件數為925-3=922件
機車死亡人數為946-3=943人

再由101年登記車輛數做計算,得到以下結果

【肇事率部分】(去除高速公路資料)
全台灣每一萬輛機車就有 0.61台機車肇事(不變)
全台灣每一萬輛汽車就有 0.64台汽車肇事(-0.04)

【死亡率部分】(去除高速公路資料)
全台灣每一萬輛機車就有 0.62人死於車禍事故(不變)
全台灣每一萬輛汽車就有 0.67人死於車禍事故(-0.04)


扣除機車未能行駛之路段後
汽車的肇事率與死亡率仍較機車高

相信這數據也符合現狀
國道高速公路為封閉式道路
道路狀況單純較平面來的安全
大部分的肇事件數與死亡人數不分車種都是集中在平面道路居多
以上!

hank2630 wrote:
事實勝於雄辯
數據會說話......


PS.人為問題,遠超過設備的問題




您說的沒錯,一切都是人為問題
下表為台北市死亡交通事故肇事原因分析(不分車種)


肇事原因百分比


酒駕 10.53%
超速 3.95%
駕駛人因素 72%
其他 13.3%

由此可見,我們要防止的是不當駕駛人
而不是用車種去作為安全、限制路權的理由!
小客車和汽車一樣都是汽車
所以101年汽車登記總數應該是7206770+6091324??



在我的印像中大多數的機車發生事情都和汽車有關(或許有不對,有數據嗎?)
假設
汽車:5
機車:10
假設有5台機車發生過事故,其中有三次是和汽車一起發生的
而汽車有4台發生過事故,如上有三次是和機車一起發生的
也就是說機車和汽車各在肇事加一台的話,以總數來說汽車增加的肇事率會比較高?

power-led wrote:
以個人騎車與開車超過...(恕刪)

就如同power-led大所說的,他自己騎車時無發生過事故
但每發生事故時都會牽扯進一台汽車(估且不論誰對誰錯)
那在汽機車總數不相同的情況下,肇事事件各加一,那麼肇事率自然是汽車會比較高,殊不知有很多都是機車造成的!



還有,肇事是指有錯的那一方嗎?假如汽車撞機車機車是否有算在肇事?


提出以上只是覺得有點不太能相信汽車比較危險,我至今騎車發生過的事故(含報案及未報案)在五次以上
而開車只有一次,而且就是被機車撞過來的~"~
更別說死亡率,要死在汽車內比機車還難吧??
人格養成的教育才是攸關安全的關鍵,否則駕駛甚麼上路都一樣是高風險!
jediosn616 wrote:
小客車和汽車一樣都是汽車
所以101年汽車登記總數應該是7206770+6091324??

在我的印像中大多數的機車發生事情都和汽車有關(或許有不對,有數據嗎?)
假設
汽車:5
機車:10
假設有5台機車發生過事故,其中有三次是和汽車一起發生的
而汽車有4台發生過事故,如上有三次是和機車一起發生的
也就是說機車和汽車各在肇事加一台的話,以總數來說汽車增加的肇事率會比較高?
就如同power-led大所說的,他自己騎車時無發生過事故
但每發生事故時都會牽扯進一台汽車(估且不論誰對誰錯)
那在汽機車總數不相同的情況下,肇事事件各加一,那麼肇事率自然是汽車會比較高,殊不知有很多都是機車造成的!
還有,肇事是指有錯的那一方嗎?假如汽車撞機車機車是否有算在肇事?
提出以上只是覺得有點不太能相信汽車比較危險,我至今騎車發生過的事故(含報案及未報案)在五次以上
而開車只有一次,而且就是被機車撞過來的~"~
更別說死亡率,要死在汽車內比機車還難吧??




自小客車+營業用車輛(計程車)總數為"汽車" → 7,206,770輛
台灣沒有1329萬輛汽車啦

而您的假設來看會變成:
汽車撞汽車 → 汽車肇事件數+2
汽車撞機車 → 汽車肇事數+1 機車肇事數+1
機車撞機車 → 機車肇事數 +2
而目前已知機車數量約汽車的2.1倍
若依照您的假設,機車的肇事率應該會超級高才對,而不是汽車肇事率變高

而統計結果證明,汽車在台灣的死亡率是高於機車的
(汽車死亡率高的原因推測是駕駛人因素,而非防護性低於機車)
這也符合現狀,騎車的人沒有那個鐵殼保護
正常人開一台車與騎一台車做比較
騎車時戰戰兢兢,不會有正常人傻到騎車到處去撞汽車...
所以我不知道您為何會認為很多狀況都是機車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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