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kecolatw wrote:
方式與建言?
取消禁行機車作為示範路段(忠孝、和平等已去除一線)
取消兩段式左轉(凱道已可直接左轉重慶南)
左轉先行號誌(陳建銘 議員推行中)
提升考照難度(現已增加考照前講習一小時)
成立機車考照駕訓班或安駕中心
我們在推動多少東西,您又注意到了嗎?
扯死亡率、肇事率,這不是您以前最喜愛拿來說機車沒資格擁有路權的理由嗎?
現在汽車肇事率、死亡率超過機車了,您又想說服大家路權與危險無關?
可不可以請您有點記憶力與邏輯,我的手若一直拿來打臉也是會痛的
綜觀上述幾條
有哪個政策對於交通亂源有改善的!?
既然那麼會提數據,有數據證明上述方法有改善交通?
cokecolatw wrote:扯死亡率、肇事率,這不是您以前最喜愛拿來說機車沒資格擁有路權的理由嗎?
呦~~這帽子還真會扣呢!!!!!厲害厲害....
atenza.ken wrote:
綜觀上述幾條有哪個政...(恕刪)
說別人亂扣帽子之前先看看 交通部給機車族違規亂象這頂大帽子多久了
連開放都沒開放 就說會死傷無數
01島上都是大預言家阿
政府也只拿這種理由出來禁止
有關機車兩段式左轉規定乙節,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規定對於大型重型
機車以外之機車應以兩段式左轉之規定情形,係配合道路車道使用管制,以避免汽機
車車流交織衝突肇生事故,達到維護行車秩序及安全,自90年劃設後抽樣肇事率分
析,相關肇事件數約降低40%,成效良好,爰機車待轉區兩段式左轉管理措施,現階段
仍宜由各道路主管機關依所轄管道路交通安全及道路條件規劃使用配置及其管制管
理。
你怎不說同樣一台車 換個排氣量 換個車牌就上述危險動作就變安全了
難道 黃 紅車牌 有無敵力場?
作法矛盾 說詞矛盾 請問還要人民相信啥?
說難聽一點 車輛種姓制度 就台灣玩得最成功
連大型重機為了路權被搞得不三不四 還是要忍氣吞聲
這就是台灣的交通
atenza.ken wrote:
綜觀上述幾條
有哪個政策對於交通亂源有改善的!?
既然那麼會提數據,有數據證明上述方法有改善交通?..(恕刪)
這些東西在台灣,交通部通通沒有嘗試過當然就跟禁行機車政策一樣
沒有明確數字可以佐證。但是從國外經驗來看,這些作法是有幫助的。
不然也不會一些先進國家都在比嚴格的。台灣的駕駛人,其實普遍來看
並不是真的故意要違規,而是根本沒有基礎的安全觀念。會造成這種現象,
就是我們考照的內容跟流程太過於僵化。變成只是一種形式。已經失去
他應有的功能。提昇考照難度並不是光把流程變得複雜而已。重點在於評鑑
項目要包含是否能安全駕駛而不是只有車輛的操作技能。如果安全駕駛習慣能
落實到駕訓中,那麼對駕駛人來說就會是一種習慣。這種習慣就會帶到考試跟
實際行車上。至於那些很會演的而通過測試的,就是交給執法來處理。
至於號誌,之前看過NGC的一個節目,在講英國如何藉由改善
號誌提昇道路流暢度及安全性。如果沒有效果,那他們是做心酸的嘛?
個人覺得像聯結車這類大貨車因為重量的因素, 在一定速度的行駛中若要緊急煞車, 直到煞停的距離會相當的長, 因此在某些路段確實應該針對大貨車進行一些限制, 好比某些路段任何車道禁行大貨車, 或是高速公路上內側車道禁行大貨車等
然而至少在一般市區平面道路來講, 速限多在50KM/hr或以下, 以車種來限制機車禁止行駛內側車道, 實在是腦殘之舉. 實際應該要進行的是以車速來分流, 輔以車行方向加強規範.
簡單來說, 慢速車應行駛外側車道, 這不管你是50cc機車, 125cc機車, 500cc機車, 1000~3000cc汽車, 小貨車, 公車什麼的, 只要你基於某些因素行駛得很慢, 請你靠外側, 不要占用中內側車道
相對的, 高速車輛請你盡量行駛中內側
接著, 以車行方向區分
如果你在下個路口要右轉, 或是你準備要靠邊停靠, 請你提早靠到外側車道, 不管你是什麼車. 針對有畫設右轉專用道的, 那就是給右轉車用的, 你要右轉請你不要行駛直行車道, 這是可以被舉發的
如果你是直行車, 請你就行駛中內側車道
針對可左轉的路口, 或是有劃設左轉專用道的道路, 要左轉的車輛, 請你及早靠到內側, 並提早打好左轉方向燈
這種通則, 奇怪在四輪以上的汽車來講本來就該這麼做, 然後一點也不奇怪. 但若要套用到機車身上, 卻問題重重. 一堆路段內側禁止機車行駛, 打著維護機車騎士安全的旗號, 說汽機車分流這樣對機車較安全, 但卻刻意去忽略你政府其實是讓一堆要直行的機車, 跟可能要右轉或靠邊停的汽車, 通通擠到外側車道, 然後避談這時根本沒有分流的現象
orea2007 wrote:
台灣的駕駛人,其實普遍來看
並不是真的故意要違規,而是根本沒有基礎的安全觀念
一些超越停止線的,闖紅燈的,紅燈右轉的,
未繫安全帶的,未戴安全帽的..阿哩阿渣一堆的
依現行的考照制度與知識,這些人會不知道!?
會不是真的故意要違規?
說真的...我是不太相信
上禮拜某篇有提到,如何改善目前交通環境
我只知道加強取締好幾倍,罰款金額後面只要加個"0"就好
相信目前交通亂象一定會改善很多(前提不理會民粹)
比起一些什麼宣導...改變制度..之類的還要來的有效
PS:駕駛人上路前本就應了解交通法規,故沒有不知道有這條法規的爛藉口
是吧??
先徹底執行這...什麼肇事率,死亡率,隨便也下降很多!!
柯文哲
星期二晚上11點,我還在辦公室改作業。總機轉來警局之電話,我的部門的曾醫師車禍被送進亞東醫院,情況危急。警察尚未聯絡到家屬,所以先通知台大醫院。
我衝出醫院搭上計程車趕到亞東醫院急診處,嚴重頭部外傷深度昏迷,臉部腫脹變形,已經插管,右手右大腿骨折。電腦斷層顯示:腦部嚴重挫傷水腫、後腹腔出血。因血壓持續不穩,只好直接推進手術室進行手術止血。因為我都來了,亞東醫院外傷相關醫師幾乎傾巢而出,首先剖腹探查找到出血點予以止血,雖然後腹腔仍有大量血塊,但判定大致血止住了,血壓可維持,所以接著開顱手術。鑽開頭蓋骨時,神外醫師說:腦壓很高。我說顱內壓測量導管先進去。當我看到螢幕上的數字超過70 mmHg,心裏一沉,知道腦壓太高大勢已去了。望著一房間的醫師、護士,手術台上躺著的你連腹部傷口都還開著。我只能在心裡說:孩子,原諒我。老師盡力了,但是我沒能把你救回來。
曾御慈醫師,32歲,臺大醫院急診後送病房主治醫師,照顧這個醫院傷病最嚴重的病人。她是感染科醫師,也負責愛滋病人的長期照護。在這個功利自私的社會中,一個願意奉獻自己去照護社會最弱勢病人的好醫師,在過馬路時,被一個酒駕開車闖紅燈的人撞死!
再多的責難,又有何用?也挽不回她的生命。天啊!我們還要讓這種悲劇繼續發生嗎?
汽車好安全、真的好安全!
安全的保護了駕駛座的違規者、不注意者、酒駕者
卻讓無辜的行人或機車騎士喪失性命
這就是台灣交通的公平正義?
每年馬路上行人死亡也大多是交通事故,而不是名子被寫進某本筆記本
是否交通部官員們可以考慮平面禁行行人
一律走天橋與地下道?
因為行人與機車都沒有汽車來的安全!
是的,在台灣汽車太安全太美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