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航員 wrote:
交通工具需要有人權嗎?
...(恕刪)
人權不應該隨交通工具而改變或有大幅度差別待遇, 除非其交通工具不適應該路況所需!
(澳大利亞某些洲還允許自行車行駛高速公路路肩)
今天你騎250以上機車就享有全國各級道路(目前不包括國道), 明天你換249CC卻連內側劃有禁行機車的道路都不能騎, 請問差異何在? 人權又何在?
為何世界上其他國家不設禁行機車? 為何有些國家連125cc以上機車可以上高速公路?
今天爭的不過是平面道路, 請問一般平面道路速限是多少? 不就是40~50而已, 郊區或外環才有70的路段!
有什麼理由禁止民眾使用納稅人興建的道路? 汽機車交織? 笑話, 大度路四輪因此禁止右轉關渡工業區嗎? 右轉不會交織嗎? 那台機車看見不會減速讓四輪先過去? 那台四輪右轉不會看一下或讓一下直行的機車?
因為弱勢危險禁止弱勢, 那為何不禁止女性同胞夜間出門?
世界上其他國家都會宣傳必須裏讓機車與小心機車, 因為相對之下機車是弱勢!
我有輛高級國產休旅四輪, 另外擁有三台機車(紅黃白)!
我開車一向尊重機車, 當然我也不喜歡慢慢開或慢慢騎的汽機車, 慢不見得安全跟上車流隨時注意前後左右狀況才能確保安全!
我也知道台灣要爭取到取消禁行機車是件比登天還困難的事, 我也常說不用爭了直接買台黃牌機車最快, 台灣是一個不喜歡改革只喜歡安於現狀的國家(管他算不算已經無所謂了)!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