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大家都以為爆料可以解決問題

罰單又沒有寄到家裡

就算真的寄來了還可以對罰單上的法條來看警察是否有胡亂隨意缺業績亂開單

據我所知 一般所謂的車禍並不需要開三聯單

三聯單是針對刑事法 但如果你今天只是單純車禍的話 警察是不需要開立三聯單

但如果要告過失傷害的話那警察就必須開立三聯單給報案人

我覺得樓主要再詳述當時情況 才能了解警察開單的原因

B.O. wrote:
為什麼大家都以為爆料...(恕刪)


現在媒體影響力比人權團體還大阿...

感覺樓主的情形像是肇事逃逸
車禍是不開三聯單滴
交通事故單子名稱叫----當事人登記聯單
俺人馬 wrote:
現在媒體影響力比人權...(恕刪)


對不起,我沒有再詳細說明清楚

因為女友車禍後雙方有停下來,女友因為第一次遇到

就傻傻看對方沒事然後就雙方離開了,也沒記車牌

然後回到家中,長輩堅持要報案

所以才去警局報案,

然後就沒想到會被開一張有點囧的罰單

然後又說到時候會寄到,

所以小弟便上來發文來詢問有關這張罰單的意見。

真的是對不起沒有寫得太詳細造成這樣的誤解><""
如果是在事發後離開現場
才又補報案的話
是會被開罰的

我就被開過
不是報案就一定拿"三聯單"........
汽機車失竊是"四聯單"
車禍事故為"當事人登記聯單"
族繁不及備載......

又在亂鬧了!
警察真的有權力在處理車禍事件開出罰單~這點無庸置疑!
和車禍有無受傷無關!就是公權力!
因為要釐清完整事實!開不開還是看情況而定!
但是調完帶就開~
會不會是..該名女性不禮貌阿!還是自己有錯還指責他人太過!
這點可以在釐清喔!
小青蛙01 wrote:
又在亂鬧了!警察真的...(恕刪)


小弟的女友沒有不禮貌的行為出現,因為她也是第一次去警局報案

只是因為她覺得 那個警員跟她說的開單的理由有點奇怪

她也不清楚法規,於是回到家又覺得奇怪

所以小弟我便自做主張在01上發文,希望能集思廣益

有些不夠詳細的地方或是有疑點的地方,小弟可以問女友再做補充
夜月風 wrote:
小弟的女友沒有不禮貌...(恕刪)


大大不如登門拜訪該員警問清楚比較快!
不過現在過年!不如等到過年後再說吧!
滿同情你的遭遇!
只能說該員警雪上加霜了!

反向的思考是~以後騎車真的要多為後座乘客想想!
別太大膽行事!

ps.我的觀念是你敢開一張單就有你的意思!(先看有無開錯)
看看名目沉思一下,我能理解!
對我有教育意義也無仿阿!
如果樓主的女友沒記錯的話
未妥善保護乘客 這種開單的理由我是第一次聽到
這樣發展下去 未來的某天 可能某人被搶劫 到警局報案要先吃一張罰單
理由 未妥善保護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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