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uanmax wrote:
小弟發生此車禍已經快...(恕刪)
S大您好,看你的敘述你是後車,他是前車沒錯吧! 後車撞前車,肇責比率很高,這關於民事賠償的部分
刑事過失傷害部分,要看有沒有醫院救護車的紀錄,車禍當下的筆錄,報案紀錄,醫院開的診斷證明書是否與
車禍有關,時間是否吻合!
因為該婦人是在事發後去報案,第一點,他已經失去了先機;你可以擺濫不理他,因為告也告不成,車禍時間
與報案時間不一樣的話,申請提告也告不成!
民事部份,就看個人良心,畢竟是"你撞到他",雖然他獅子大開口,但你心理要有一個賠償底限,因為畢竟對
方是事後報案,很難證明他受的傷或車損是你弄的!
我是覺得包個紅包,買個水果給對方,負責道義上的責任;假如他還鬧你,可以換手機門號
以上供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