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更新......因為和解不成,對方告朋友傷害罪...(暫時無解...)

1. 是怎樣用引擎後側(傳動?排氣管?)撞別人車頭? 終極甩尾?
2. 假資料

spacewatch 大大說的話很值得參考
還是請律師問清楚吧
緩刑 當然會有案底,只不過是會不會出現在口卡上(有無前科)而已,無前科

案底 指的是檢查機關可以查到的犯罪資料


cs_sc_aoc wrote:
板主可否麻煩敘述一下...(恕刪)


我也想知道普通小車禍開到38萬...
我想版友yanyu_911指的應該是"刑事記錄"
就是指該個人是否有經警察機關或司法機關為訴追審判而留的紀錄
一般來說,只要有進過檢察官這邊應該都會有此項紀錄(有錯請更正)
主要影響的地方是在申請良民證的時候會顯現此條紀錄
但和所謂受刑之宣告而留的"案底"尚有所出入才對
spacewatch wrote:
我想版友yanyu_...(恕刪)


是的...通常一般人講述的前科資料(其實不等同案底)
就好比..前科而言,相關機關或查人事資料上,是不會出現有前科紀錄 沒錯
不過...檢查單位上還是留有相關刑事記錄在,只是不出現在所謂的有無前科書面上

ex:一個同學高中時玩(麻啊 電玩)被抓,以賭博罪起訴後判緩刑
事隔10幾年後...某天路上臨檢時警察問:是否有前科?
同學答:沒有前科
警察說了:你不是有賭博罪的前科 不是嘛?
同學:那是玩電玩被抓啦....(苦笑)
騎車真的要注意同是慢車道的腳踏車,
尤其是一些老太太老先生,
有些靠邊走還好,有些在路中間,然後左搖右擺不知道他要靠哪邊走,
我有一次也差點撞上,幸好我騎的很慢,只是嚇了一跳.
後來我覺得按喇叭千萬不要客氣,提醒自己小心,也提醒別人小心.
yangza wrote:
目視左右無來車後.
左轉至巷內.而當我騎到對向路口後,
突然發現有一位太太和腳踏車倒在剛剛我們停的路邊.
而她說是我撞到她.


我也曾經在早上6:40左右開著車,很慢的開,並看到遠遠前方左邊一家3口人,於同方向路邊散步,其中一位白髮阿嬤抬頭不知在看什麼東西!!就越走越靠路中間!我眼看不行過就完全停住車,並按喇叭!!結果阿嬤回頭一看車子這麼近就嚇一跳!後仰倒了下去(好家在~有保持距離!她"翹翹倒後仰"並沒碰到車子)..!我也跟著嚇一跳..搖下車窗看著他們家人走近扶她起來.當下也很怕被誣賴撞到她..!!但看他家人臉臭臭!並無責怪的意思下..我也就開車走了..!!

-------現在有行車記錄器真好....!!在倒個100次都不用怕被誣賴.----呵呵!!!

山中無老虎只見剩猴子高來高去的耍猴戲
原文說:
---------
故我在左邊等待、目視左右無來車後.
左轉至巷內.而當我騎到對向路口後,
突然發現有一位太太和腳踏車倒在剛剛我們停的路邊.
而她說是我撞到她.
---------

我想你的這位女性友人,有隱瞞事實。
正常來說,你騎車會過了路口往後看嗎?

除非是發生擦撞、有感覺,
否則誰過了馬路路口,還會往後看?

要嘛是自己無感,聽到聲音回頭。
要嘛就是有感覺,才會回頭看。

這種案例多了,判決也很多,
法官對於所謂肇事逃逸,判決依據就是肇事者是否有感,
如果無感,即使確實是肇事者,也不會用肇事逃逸判決之。

基本上這個狀況,
有幾個要解決的狀況,
首先是肇事責任所在,
確認責任歸屬,才談賠償問題。

標準流程請參考:
http://www.police.ntpc.gov.tw/_file/1963/SG/21700/D.html

很明顯對方也是有意拖延 然後再一次獅子大開口
原po有把對方留的資料都留著嗎?
上法院也可以當有利證據 懷疑對方故意留假資料
然後以你不主動聯絡當藉口
反正看起來 法院是一定要走的 就看法官怎麼判
通常這種 刑事上80%是緩起訴 (緩起訴期間會有紀錄 結束後不會有案底 不會有前科)
60%是緩刑 (緩刑期間會有紀錄 結束後不會有案底 不會有前科 但是法院跟警局那會有註記)
50%會沒事
民事上就看法院判多少 基本上 最少都是他開的少一半 至於會不會再減就要看法官
這件 除非有證據證明到底有沒有撞到 所以你這邊最好能提出無碰撞的證明
祝原po~~
要取得和解才能宣告緩刑,所以車禍過失殺人去跪就是要跪一個緩刑的機會

不過過失傷害屬於告訴乃論,所以和解後通常會直接撤回告訴

如果不和解,應該就是判刑然後易科罰金,樓主這麼輕的傷應該不至於判到要關

會背上一個前科是可能的

前面有網兄有提到精神賠償,上了法院應該沒有這個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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