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gza wrote:
目視左右無來車後.
左轉至巷內.而當我騎到對向路口後,
突然發現有一位太太和腳踏車倒在剛剛我們停的路邊.
而她說是我撞到她.
我也曾經在早上6:40左右開著車,很慢的開,並看到遠遠前方左邊一家3口人,於同方向路邊散步,其中一位白髮阿嬤抬頭不知在看什麼東西!!就越走越靠路中間!我眼看不行過就完全停住車,並按喇叭!!結果阿嬤回頭一看車子這麼近就嚇一跳!後仰倒了下去(好家在~有保持距離!她"翹翹倒後仰"並沒碰到車子)..!我也跟著嚇一跳..搖下車窗看著他們家人走近扶她起來.當下也很怕被誣賴撞到她..!!但看他家人臉臭臭!並無責怪的意思下..我也就開車走了..!!
-------現在有行車記錄器真好....!!在倒個100次都不用怕被誣賴.----呵呵!!!
山中無老虎只見剩猴子高來高去的耍猴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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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我在左邊等待、目視左右無來車後.
左轉至巷內.而當我騎到對向路口後,
突然發現有一位太太和腳踏車倒在剛剛我們停的路邊.
而她說是我撞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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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的這位女性友人,有隱瞞事實。
正常來說,你騎車會過了路口往後看嗎?
除非是發生擦撞、有感覺,
否則誰過了馬路路口,還會往後看?
要嘛是自己無感,聽到聲音回頭。
要嘛就是有感覺,才會回頭看。
這種案例多了,判決也很多,
法官對於所謂肇事逃逸,判決依據就是肇事者是否有感,
如果無感,即使確實是肇事者,也不會用肇事逃逸判決之。
基本上這個狀況,
有幾個要解決的狀況,
首先是肇事責任所在,
確認責任歸屬,才談賠償問題。
標準流程請參考:
http://www.police.ntpc.gov.tw/_file/1963/SG/21700/D.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