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
其實我也不知道現在到底是什麼情形
只是想著也許有人或許也需要相關的資料~
所以po上來
希望能有些作用.
----------
剛剛跟朋友通完電話
她說
今天去到法院
不是開庭~
是檢察官詢問而已~
沒有看任何資料~
只能讓當事人兩方進去.
對話:
檢:
問了雙方對車禍相關內容.......後...
問原告:
你們要再送調解庭嗎?
原告答:要.
檢:好了~那等待下次開調解庭...
現在就等調解庭了~
不知道現在到底是什麼情形~@@
--------------------------------------------------
6/3...
剛剛朋友打給我
收到出庭通知了.6/9號出庭
請問大大們
1.這類案件可以旁聽嗎?
2.那需要請當時讓她載的同學和幫她處理的同學的爸爸一同出庭嗎?
3.還有保險公司的人員是否也要一同出庭呢?
她現在在上課~要我先謝謝大家~^^
-----------------------------------------------------
前言...
這是一個剛畢業的妹妹所發生的事~
看完覺得她有處理有不OK之處請直接唸她~
因為我也罵她罵很慘~
因為她對這種事真的太被動~
結果弄到被告傷害~
然後才來緊張.
我是覺得這件事可以讓她學到.
以後遇到相同狀況該怎麼處理事情方法.
PS:有問過類似的免費法律諮詢
卻跟我們說如果要幫忙看資料
(調解庭出庭書、三聯單...)需要收費.而不了了之...
----------------------------------------------
-------以下是她的敘述-------------
我是一個剛大學畢業的上班族.
我於99年11月27日在高雄市仁愛三街與忠孝二路84巷
當時我再仁愛三街跟同學聊天完要往忠孝二路84巷騎
由於那條巷子無紅綠燈~
故我在左邊等待、目視左右無來車後.
左轉至巷內.而當我騎到對向路口後,
突然發現有一位太太和腳踏車倒在剛剛我們停的路邊.
而她說是我撞到她.
之後我們有請交通隊與XXX(同學的爸爸)來處理~
(因為同學家就在對面,所以就近請她爸爸處理)

處理警員是:XXX
警員有開三聯單.
但是三聯單上面並沒有對方和我的相關資料.
而傷者家屬告訴我們他要處理後~
就完全未告知我們狀況.
因為三聯單上只有對方家裡電話,所以我爸便打了電話過去
沒想到電話那頭卻說這裡沒這個人,說他們那裡是修車廠
電話沒錯,但就是沒這個人!
後來想到同學爸爸那裡好像有對方兒子的手機,問到後…
馬上打過去關心受傷太太的狀況~包括賠償問題.
對方只說:一個月後再說~
而同學的爸爸有在過年前打過電話給我爸爸~
請他去關心對方~
我爸爸擔心會是詐騙事件.
所以一直都沒有主動聯絡對方.
在2011年的4月6號,
我收到了前鎮區公所的調解書信.
令我不解的是~
對方寄給我們的是影印本~
上面沒關印,而只有雙方姓名,
聯絡地址可以看得出有寫但是全部空白.
雖然我不知道我是否真的有撞到他~
(警方的照片顯示撞擊點在我的後方引擎那)
但是我很願意負我該負的責任~
只是我沒有遇過這樣的事件.
而對方的隱藏聯絡資訊,
然後過四個月才寄調解書. 讓我很疑惑也擔心是詐騙~
第一次開調解會時,一坐下來(他還帶了一位同事)…
對方馬上拿出醫療證明給委員會的人看
說他媽復原的不好之類的,
我們請他去跟保險公司理賠醫療,他說好.
但是他馬上又拿出一張列了一堆賠償金的A4紙,總金額38萬!
我爸一聽到就回他法院見吧...
我們跟委員會的人說沒那麼多錢賠他,也覺得不合理,
是他來撞我的,還要陪她那麼多錢,最多就2萬。
委員會的人說看我們這樣要找我們雙方個別談談,
起先是對方跟他出去外面聊聊.
對方的同事就開始說他們有學過法律之類,
說如果真的要上法院,我會留下案底.
這樣對我很不好喔,因為我還年輕。
還對我爸說,你不可以這樣教女兒喔…
之後進來,就說他願意降成26萬。我爸還是堅持說2萬.
後來我爸跟委員會的人出去,
剩我跟對方在裡面,
對方又開始在那邊說我如果上法院會有案底之類的。
後來我爸進來,說最多加到5萬,
因為我們還可能需要去跟人借錢耶!
對方就說他會回去跟她媽講看看。結束!
第一次調解庭開完後
我爸爸打給保險公司詢問是否能幫忙看車禍的相關資料
保險公司說他們沒有這個服務.
第二次…
他帶著他媽媽一起來,一坐下來就開始哭訴!
說我們很沒良心、說她多可憐、他們家的人有多可憐。說5萬她絕對不接受!
之後委員會的人又說要把他們叫出去聊聊,回來後說願意降成20萬。
我爸還是堅持5萬,他們就說她們要去申請鑑定報告,我們說好,你去申請吧!
結束!
後來第二次調解庭談判破裂後
突然接到一通保險公司打來的電話
以下是保險公司打給對方後打來的對話內容
保險公司:我是旺旺保險公司,請問是OOO嗎?
我:嗯
保險公司:妳去年11月底有跟一台腳踏車發生車禍對吧?
我:對
保險公司:我剛剛有打電話給對方,是那個傷者接的,他說你們已經和解了喔?!
我:蛤?!和解,沒有阿...和解書都沒簽耶!!,請問他們有要去申請賠償嗎?!
保險公司:沒有阿!他說你們和解了,叫我打給話給妳
我:沒有和解阿...我們談判破裂耶...現在是什麼情形阿!!
保險公司:我也不知道!!...那這樣我知道了!
掛電話...
在4/29接到民權派出所電話
警員說:對方要控告我傷害.
要我爸爸陪同我去做筆錄.
想請問各位大大的是:
1.接下來已經進入法律程序.
這類的告訴需要請律師嗎?
如果上面的答案是不需要的.
那我自己是要針對哪個部分要跟法官說明呢?
2.我能提出我對調解書的疑慮嗎?
3.被告傷害是會被判刑嗎?
另外若還有需要注意的事情~
也請各位大大跟我說一下~
謝謝您們...
PS:
本來想要把文件貼上來~
因為都有雙方的姓名資料~
所以不知道可不可以上傳~

06/02-21:04補充:
1.在調解庭第一次開庭前.
去申請筆錄影本.
警察上面寫:雙方已移動現場.無法判定責任歸屬.
2.警察拍的照片是顯示引擎後側有擦痕.
影印的照片是黑白的,我們看不出擦痕在哪裡~
(警察說沒有彩色的影印)
.3.筆錄上寫左側車身跟他的前面車頭擦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