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事根本不必上法院

私人正義往往更有效率

訴求法律正義吃屎比較快
lu.ken wrote:
是過失傷害不起訴
這代表檢查官認為對方*完全*無責
我想申請再議,但略懂法律的友人說。
不起訴後申請再議的成功率超低
(內部官官相護)
我的經濟也無法請律師處理


法律扶助基金會

這可以幫助你!!
不要 滿嘴人情義理~做的都是傷天害理!! 做善事 是要照亮別人 不是造就自己!!
我實在很難想象
在無號誌的十字路口發生車禍
會有完全免責?
這是常態還是個案?
趕快再去事故路口看看附近有沒設置監視器! 有影片佐證會很有幫助!

lu.ken wrote:
話說小弟5月初騎車在...(恕刪)


這個網站或許可以幫助您,而且完全免費

交通事故義工咨詢網http://www.yourcar.url.tw/

上了法庭要求的是證據,口說無憑很難佔上風

所以 必須要有事證,去找看看監視器的錄影,這樣對你才有勝算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檢察官得怎麼聽?他也只能憑法條辦事

fzz wrote:
再議不需要「新事證」
你只要去挑原不起訴書的毛病



再議確定要有[新事證]沒錯

才會成功

我因做大盤生意告過10幾個人跑了不下20趟法院 對這方面很有經驗的

沒新事證百分百被駁回

例如小明打小華不起訴 你沒新證據就算再議狀寫的在可憐也是一樣

若有新證據 {例如後來有監視器拍到小明打人}

我申請再議唯一成功的2次就是有抓到新證據

台灣的法院很死板 在法庭上都可以感受的到
大大分享資訊真是受用!先佔個位置!以便不時之需

fdfdftr74 wrote:
再議確定要有[新事證]...(恕刪)


跑20幾趟法院經驗有我幹10年律師事務所多嗎
再議法律明文就不以新事實、新事證為必要
當然有新事實、新事證時是絕對會發回續查
但那並不代表那是提出再議的要件

我再議成功的主要都是偵查未備調查未盡
例如連被告都沒傳喚就直接不起訴
或者對被告的辯解未予查證就直接採信

新事實、新事證只有在聲請再審
還有同一案件經不起訴確定後再重提告訴
才是必備要件


是說...樓主是不是該報告一下最後結果?
感覺上對方也有 律師的幫忙....

棘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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