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算不繳罰單,對政府進行沉默的抗議


浩然正氣 wrote:
如題這個學期才剛買機...(恕刪)


趁現在看到的人不多趁早自刪吧,等等砲火會越來越猛烈的,等等又說01沒溫暖...

有告示牌不看還要怪東怪西,你考試考不好會不會也怪老師沒洩題?
罰單分期去監理站(所)辦理,以下是相關條文。

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60條至64條之申請條件及限制: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受處罰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無法一次完納罰鍰,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並敘明理由向處罰機關申請分期繳納:
(一)義務人依其經濟狀況,無法一次完納本條例罰鍰。
(二)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致遭受重大財產損失。
違反本條例第35條申請分期繳納者,應於繳清全部罰緩後,始得同時檢附繳納罰鍰收據領回車輛,但初次違反規定且未發生交通事故者,於申請分期繳納第一期罰鍰金額後,得檢附繳納罰鍰收據領回車輛,分期繳納期間,保管機關仍得依規定收取保管費用。
分期繳納期間,每期以1個月計算,總分期繳納期限參酌車輛定期檢驗日期、行車執照有效期限、駕駛執照審驗期間及有效期限,不得逾18期,每期繳納罰鍰金額(除最後1期外),不得低於新臺幣五百元。核准後應即繳納第1期罰鍰金額。
處罰機關於受理分期繳納,應先就分期案件製發裁決書並完成送達。處罰機關於受理前項分期案件,對應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一併製發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單交由受處罰人或其受委託人簽收。
經核准辦理分期之受處罰人,如有一期違約未按時繳納,視同全部到期,尚未繳納之罰鍰,移送強制執行。因故無法按期繳納者,得於當期屆滿前申請延期繳納剩餘期數之罰鍰;申請延期繳納以1次為限,延期繳納期間並不得超過1個月。
分期繳納期間,汽車所有人或駕駛人於繳納第一期罰鍰金額後,公路監理機關得先註記其申請除車輛過戶、停駛、復駛、繳銷牌照、註銷牌照、換發牌照或駕駛執照外之其他各項登記或汽車檢驗。移送強制執行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經行政執行機關核准分期繳納並於繳納第一期罰鍰金額後,亦得依前項規定辦理。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申請分期繳納罰鍰者,應於繳清全部罰鍰後,始得同時檢附繳納罰鍰收據領回其經移置保管之車輛。但初次違反規定且未發生交通事故者,於申請分期繳納第一期罰鍰金額後,得檢附繳納罰鍰收據領回車輛,分期繳納期間,移置保管機關仍得依規定收取保管費用。汽車駕駛人依本條例有受限期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者,於期間屆滿後,始得依第一項規定申請駕駛執照考驗登記。
本站違規裁罰窗口可受理申請分期繳納罰鍰及提供諮詢,並於窗口標示告知。
這支照相已經存在很多年了,而且前面有警告牌自己不會看。
還要上來唉爸哭母,這樣好嗎?
上山時難道都沒注意到下山的像機?
那我勸你別去竹子湖,因為你還是會被拍。
還是別上學了,不然一個月下來罰單又能繳一次學費了。

繳一繳算了,不繳的話到時候又有額外的罰鍰
現在你名下沒有財產,自然無所謂
當你開始工作之後,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就會開始查封你薪水三分之一

我通常都是勸別人就去繳一繳好了
現在不繳,那就加上罰鍰以後繳也可以

你現在覺得怨氣重?以後你就知道,這算是小到不能小的小事罷了
浩然正氣 wrote:如題
這個學期才剛買機車每天跑仰德上下學

什麼都不懂?
那你駕照怎麼考的?
浩然正氣 wrote:
聽說這樣過了三年就不會追究了是嘛??...(恕刪)

行政罰法第27條
行政罰之裁處權,因三年期間之經過而消滅。

這三年講得是裁處權時效,既然機關已對你作出行政處分,
就沒有三年的問題了。

行政程序法第131條
公法上之請求權,於請求權人為行政機關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五年
間不行使而消滅;於請求權人為人民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十年間不
行使而消滅。

行政執行法第7條
行政執行,自處分、裁定確定之日或其他依法令負有義務經通知限期履行
之文書所定期間屆滿之日起,五年內未經執行者,不再執行;其於五年期
間屆滿前已開始執行者,仍得繼續執行。但自五年期間屆滿之日起已逾五
年尚未執行終結者,不得再執行。

如果你能拖過上述公法上請求權時效,與行政執行執行時效,
就能不繳納罰單,但有可能嗎?

勸你還是辦理分期繳納,倘不繳納到時被移送,
機關會請你去喝喝咖啡,聊聊天。

浩然正氣 wrote:

這個學期才剛買機車每天跑仰德上下學
新手上路根本啥都不懂,剛剛就突然收到5張罰單總共6000元
真是快氣死
每一張都是在格志國中被拍的
限速40我騎5X,被拍的時候我還以為天空打雷了勒嚇的我差點從車上摔下來
就這樣,默默的被連拍好幾天..也不先提醒一下就這樣挖坑給別人跳
那邊的路有斜度,從山仔后下來不催油門速度也會到5-60阿
雖然有告示牌,但憑良心講有誰會去看?

重點
現在假如不繳罰單會怎樣,除了被多罰幾百塊以外假如我不出國也不車輛過戶,法院記通知來我也不理
聽說這樣過了三年就不會追究了是嘛??

補救方法,聽說罰單可以辦分期,那要去哪辦??



樓主你也幫幫忙! 沒人去看?

那隻限速 40, 43 以上就拍照, 您沒注意到大家到那裡車速都非常慢嗎? 每個上過仰德大道的都知道吧!

被拍一張就算了, 還連被拍五張? 真服了您!

新手上路? 考照應該有考你什麼叫速限吧! 現在任何一支測速照相桿前一定會有速限標誌並立有測速照相的指示牌, 您自己不想看, 什麼叫做沒提醒你!

浩然正氣 wrote:
如題這個學期才剛買機...(恕刪)


自己沒再注意怪誰阿,等到哪天被人撞,就說沒注意到你,就什麼事都不用負責了~~
都大學了自己做錯事就去承擔有這麼難嘛?
零用錢拿去繳罰單然後"LP捏著.嘴咬拉.八豆索拉"一個月後又是一條好漢
下次有標示注意落石

又無視被砸到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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