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旭旭 wrote:
明明提早切入左右轉車...(恕刪)
禁行機車的設置規則應該是三線道(不包含路邊的不完整車道或有停車格的路肩)
以下才能畫設內線一條禁行機車
因為路肩經常會有臨時停車(因為汽車有臨停需求,不要以為畫紅線就能阻止)
而且路肩算是慢車道,且速限應為40
台北市很多路段都是兩線道+路肩(內線禁行機車)
這樣的設計等於要機車需要超車時只能走路肩
哪有從限速50的車道切到限速40的車道超車的道理
所以只要在兩線道+路肩的道路取消內線禁行機車
讓機車有超車的車道才有基本的公平路權
而待轉區其實蠻安全的
如果內線沒有轉彎車道和燈號
就要和對向車比快,反而危險(一撞可能就掛點)
想直接轉彎就騎黃、紅牌吧
想這樣沒煩憂唱著歌一直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