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現在目前交通規則來說~~~
除非你行駛的道路為兩線道(也就是一來一往的~~~)
如圖
當遇到交叉口時是可以左轉的~~~
只要超過四線道以上~~~(也就是兩來兩往的~~~)
要左轉就一定要待轉~~~
不管告示牌是否有二段式左轉告示牌或是有否有待轉區~~~
都建議還是待轉為主~~~尤其是在台北市~~~超重要的!!!
最常看見228公園那邊的"襄陽路左轉館前路"~~~
少說每次有5個警察在等~~~偏偏還是有人要轉~~~

不過~~~
像是"機慢車得逕行左轉"的告示牌~~~
就不用怕啦!!!給他用力的左轉吧~~~
像是承德路接市民大道的地方~~~
天橋上面告示牌就有了!!!
7/1起為交通大執法~~~
大大剛好比較衰一點~~~所以被抓到了!!!
請看下面的新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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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大執法 今起嚴抓10大違規
更新日期:2008/07/01 04:09
〔記者黃敦硯台北報導〕有鑒於之前執行全國同步交通大執法收到良好效果,警政署通令全國各警察機關,從今天起實施新一波「加強嚴懲惡性交通違規」大執法,此次除酒駕、闖紅燈等六項重大違規仍繼續強力執法,特別把「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逆向行駛」、「違規超車」、「左轉彎未依規定」等四項違規,列為重點取締項目。
未戴安全帽等四項列重點取締
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者罰鍰五百元,逆向行駛罰六百至一千八百元,違規超車罰一千二百元至二千四百元,左轉彎未依規定罰六百至一千八百元。
警政署分析,死亡車禍中,肇事當事人一方為騎乘機車者,占所有死亡人數的五成九六,顯示騎乘機車戴安全帽的重要。
另外,今年一至五月,A1類交通事故(造成人員二十四小時內死亡)主要肇事原因,除酒後駕車、闖紅燈、超速失控外,逆向行駛、違規超車、左轉彎未依規定也是肇事主因,警政署便趁這一波交通大執法,將這四項列為重點取締項目,以保護用路人安全。
去年大執法 死亡人數減五六七人
警政署交通組長陳伯壎表示,九十六年實施嚴懲六項惡性交通違規(酒後駕車、闖紅燈、嚴重超速、行駛路肩、大車、慢車不依規定行駛外側車道、蛇行、大車惡意逼迫小車)專案以來,全國A1類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二千五百七十三人,較九十五年同期的三千一百四十人減少五百六十七人,顯示交通大執法確有其效果,而今年初仍持續執行交通大執法,根據統計,今年一至五月車禍死亡人數,也較九十六年同期減少一百八十三人。
新聞
陌生人NO.31 臭奶呆小光
Canon 6D
24-105mm F4L
580EXI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