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描述一下當時清況:當時那交通號誌是屬於4燈型的,就是有紅燈黃燈綠燈加上一個左箭頭(紅黃綠<- )交通號誌是這樣轉換的:紅->綠->黃->紅->紅+左箭頭我看到,紅+左箭頭亮起這步驟時,不疑有他,左轉駕駛結果條子杯杯把我攔了下來,送我紅單(未依規定2段式左轉)他給我的解釋是機車不得直接轉,還是要2段式左轉。我傻了,我這才知道機車看到箭頭不算,都要2段式左轉....事後,我去看紅綠燈旁邊有牌子寫道:機慢車2段式左轉。這牌是說紅燈時要2段式,還是說就算左轉箭頭亮起也要乖乖的2段式左轉?
昔風 wrote:我先描述一下當時清況...(恕刪) ← + 紅燈是正常的啊, 台北市承德路和南京西路口承德路和民生西路口都是這樣的紅燈+ ← 也是有,不過我忘了在哪個路口看過了這是為了能讓汽車左轉,基本上機車走到內線就違規了吧~更何況要左轉?上次就看到有一台機車騎在內線要左轉被後面搶快要左轉的計程車撞到 ....所以騎機車還是一律兩段式待轉 比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