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kecolatw wrote:
朋友幫個忙,小弟做業...(恕刪)
大大我們一樣喔
若用汽車來跑業務
一天跑不到3個
還會因為遲到被客戶K得滿頭包
我看樓主應該是蜘蛛人
可以飛簷走壁 高來高去的
teabox wrote:
結論:
平時多走幾步路及單車,推廣經濟省能小車,市區利用大眾運輸都很好。只圖方便騎機車,個人選擇需承擔。
teabox wrote:
理由:
台灣所謂的機車(機械腳踏車)俗稱小綿羊速可達,是沒有完善安全法規保障的,定位不明,包含速限要求,人身安全部品規定,任何的安規測試,好心提醒大家。
大家年輕時或許都會要求父母買來騎騎又拉風,認真仔細去思考,這種定位不明遊走灰色地帶的時代產物交通工具,驚覺是沒有任何保障時,是政府的放任與長期鄉愿,朋友,你還要自己的下一代繼續的使用這種交通工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