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個月前跟您發生類似的車禍 做了一個月的功課
現在可以幫忙你了^^
請看一下幾篇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9083106893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9091505298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9011409286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9112405307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7051404829
若您想安然無事並解決的話 請仔細看
簡單來說就是 只要你在慢速車道 無違規 無超速 就不會是你的錯 因為路權最大
對方如果不想賠 你當下應該拿到了紅色的(別縣市不知) "當事人登記聯單"
第二點有寫 請在三十天後 到當地交通大隊申請"分析研判表" 免費的
上面會寫是誰的責任較多 若您都無違規 也就是你沒有肇事責任 也就不用你賠償任何部分
那恭喜您 您就可以請對方全額賠償
在這邊再教你一點 趕快去看醫生吧
只要您有受傷 就是刑法的過失傷害 可以告他的
而以刑逼民是最快的逼迫對方和解方法 因為對方開車啦 要有受傷有點困難
但你們跳車 體傷或是內傷在所難免
不用擔心對方說啥 對方不賠 你就等"研判表" 你穩贏的啦(只要你沒違規)
唯一缺點是 時間 因為等研判表出來 上調解委員會 等賠償 可能會拖到三個月以上
所以建議 車子若是能騎就先拍照 千萬不要修
若是不能騎一定要騎 就仔細每個受傷角度都拍照 然後開估價單 維修後再開證明
免得將來無證據可以理賠
強制險只有理賠對方受傷部分 所以你去看醫生 對方強制險會陪你
而要對方有保任意險 才會賠償你車子部分 但是那是對方的是你不用理他
做好你自己的事就好了^^
有問題再PM我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