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319192 wrote:
法規好像有一條是 超車請從左方樣子
這條好像是汽車才有
考機車時沒唸到過

我的習慣是只要可以從左邊超車
就絕不會從右邊繞過去
太多人要右轉或靠邊停不打方向燈的了
回到主題
建議下次轉彎前除了打燈
真的還是要看一下照後鏡啊
太多人不知道是〝目X〞還是色盲
都打方向燈了還硬要切
同同同 wrote:
意思是都無法舉證的狀況 後車撞前車 前車還錯?...(恕刪)

FLY224 wrote:
我們之前處理過一件案例是一輛自小客從快車道要右轉
他也是在快慢車道之間等很久(跟你一樣方向燈閃很久啦)
然後他想說慢車道應該沒有車了他就轉過去
結果好死不死一輛機車剛好衝過來
機車就撞上該自小客的車尾,整輛機車全毀,車主送醫院
自小客的車主筆錄也說該機車騎很快,她停在那邊被他撞
可是後來的責任判定......是該自小客的錯
因為它是轉彎車,路權是在機車上!
這樣的實際案列說給你聽,你清楚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