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機車有加保乘客險,那麼這一張罰單的內容,是否可以請保險公司解釋了!其次就是車禍報案紀錄,可以避免對方事後反告自己肇事逃逸離開現場!所以報案是正確的,啵利世大人找不到加害人,卻向被害人開單,有違道德倫理,最好的方式就是自力救濟,在案發的路口附近監視,尋找加害人的行蹤!祝你們早日將真相查個水落石出!公僕就是公僕,做事態度應該是為人民服務才是!
我上次在路邊停車去買個蚵仔麵線,很近,結果key沒拔,被人開了行李箱,偷了我新買的刮鬍刀跟用過的保溫瓶,等我反應過來好像有人在動我車,看過去兩人騎士跑了,我沒來的及記下車號,於是我就先回家再說了,反正也不急,後來才去報案但沒報成就是了,還好沒被開"肇事逃逸",我也跟他說地點,他說那沒監視器,我也沒記車號大概沒指望了。反正官字兩個口,怎也說不贏引經據典的他們,萬一發生事故了,停馬路上不走,也有可能被開阻礙交通吧,但如果離開呢,算不算破壞事故現場?
單純的交通事故警方並不會開立三聯單只會有當事人登記聯單三聯單是涉及刑案才會開立給報案人如果當事人有要控告對方刑法 過失傷害罪 才會開立三聯單警方在處理車禍後會依照雙方與證人說法、現場照片等物證來釐清車禍發生過程與原因要是判定雙方有違規的地方將會開立罰單 給違規的當事人還是請大大收到單之後再看看警方開立哪一條吧~~
感謝各位大大的建議跟關心啊我就是那個車禍的當事人就是此文中的"女朋友"我現在也正在等罰單來呢!!第一次這麼期待被開單=ˇ=""""很遺憾我當天沒把跟警察的對話錄下來因為當場真的有點想翻臉但顧及我是要報案的...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那天才終於明白我們繳的錢都拿來養肥這種警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