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怎麼不該死拖板車超車是事故發生的原因嗎?拖板車的輪胎就算有擦撞痕跡 能證明什麼?有擦撞痕跡只能證明兩車有擦撞,誰撞誰還不知道勒倒是酒測值到1.07已經是刑法185-3的重大違背義務致交通危險罪不私了,那就等著被警察移送,搞不清楚狀況
jiang1115 wrote:酒駕當然是重點雖然我...(恕刪) 酒駕當然不是該死啦~而是死了剛好!沒拖累別就謝天謝地了.....感謝主了...法律,說真的如果自己都心虛知道站不住腳還死皮賴臉的要用法律流程搞別人~這也很不可取吧!至於酒駕是不是罪大惡極,該死,糟糕....從以前那些酒駕惹出的禍就知道了....或許從法律面來看,他未必該死!但在多數民眾的眼裡~他是死好!
jiang1115 wrote:酒駕當然是重點雖然我...(恕刪) 那我就來告訴您現實點的第一他酒測值已嚴重超標,已觸犯公共危險罪。第二,俗話常說「旁觀者清」那假設這個旁觀者當時酒測值超過1.00,您認為法官會不會採信他的證詞?更遑論是當事人了...在自身沒有籌碼的情況下,和解已經是最好的選擇吧?
QQ羊 wrote:不懂...一個個的回...(恕刪) 這也難怪近來新聞總是會對酒駕的人批判酒駕固然有錯但也非什麼重大罪惡我鄰居酒駕騎車停紅綠燈時被後方車直接撞上那我這個鄰居錯了嗎??即使他酒駕大家還是認為被撞是他的錯嗎??雖然最後他還是選擇和解了事畢竟酒駕警察一來問題很多說不定罰的比對方賠的還多希望大家能夠客觀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