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看了一個很誇張的案例機車騎士喝完喜酒回家的路上被一台拖運車超車在拖運車三個輪子上面都有擦撞痕跡最後往右前方擦撞摔出去造成 顱內出血 腹腔內出血在加護病房待了三個禮拜料想最少也需要半年以上才有機會恢復工作酒測值1.07最後騎士跟拖運車達成和解以各自負擔自己醫療費與修車費達成和解看完以後一整個悶
這有啥好悶的~拖車才真是雖到家吧~酒駕的人本來就是該死!你要想想 他喝酒騎車或開車是他家的事 但是如果因為他這樣的行為 去傷害到人 撞死人那不是很該死嗎?!酒駕的 死了也沒啥好難過的 只能說死好!喝酒就不要騎車OR開車 你要去死那是你家的事 但是因為這樣的行為 而害死人 那就很該死不要自己要去死 還要抓人陪葬
jiang1115 wrote:又看了一個很誇張的案...(恕刪) 肇事責任分攤才是重點+1會不會是酒駕的人自己心虛 加上卡車司機單方說詞(酒駕的人自己也不確定自己怎麼騎的)所以各自包一包回家了 想說不要多生滋事了 自己還是酒駕公訴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