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0904 wrote:
因為現在一堆廢物警察整天只會插黑道乾股、跟黑道同流合汙、天天收賄、工程圍標的
然後殺人放火強姦貪汙武裝劫匪不去抓,專抓沒有抵抗能力的小老百姓
因為沒錢賺的事當然不會考慮啊,欺負沒有武裝的老百姓又有錢拿何樂而不為,最好晚上在去夜市搶路邊攤
所以台灣治安差都要感謝這些砸路邊攤、惡整北車地下街賣報紙的、強暴檳榔西施的、開烏龍罰單的廢物警察,可喜可賀
你說的好像電視劇的民代...........
Kenny1734 wrote:
我對警察沒啥成見,警察也是人,違規就該罰,一視同仁,但不應影響警察取締違規民眾的職務。但有時(很常見)會看到躲在樹後偷拍或抓違規,但卻無視於就剛好停在他旁邊的跨斑馬線或並排或紅線違停的車輛,我實在不懂取締標準是甚麼?
或有時看到交警站在紅磚道上,閒閒看著路中央的義交指揮交通,卻對他旁邊違停而影響車流的車輛無動於衷。好吧,我知道交警正在執行維持交通的勤務,取締不是他當時勤務時間的重點,但也應該撥個幾秒鐘的時間漫步過去勸導違停駕駛離開,畢竟這也是排除妨礙交通順暢的工作之一吧!?
odysseus99 wrote:
你不也被洗腦?
巡邏一定要閃巡邏燈?
宵小、通緝犯遠遠看到閃燈第一時間警察還沒看到就溜了
難道是市井小民可以了解的!?...(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