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警察違規駕駛,然後又如此這般取締小老百姓違規



上方兩張圖片是在台北市健康路8巷附近拍攝,時間點是2012/10/17下午16:42
圖片該警員無閃爍執勤燈,從原本停在我旁邊,一直一直往前移動,最後就是整個在斑馬線上
左轉一個彎後,警員大剌剌的超越停止線停車....車牌號碼:171-HUW

當下直接拿起掛在脖子上的相機連著兩次拍下來(工作需要,剛好掛在脖子上~~)

然後又想起員警如此驚險的站在兩側車流包夾的分隔島上取締禁行機車
地點在民權東路與敦化北路口,幾乎是天天都這樣(只是該圖片我是從網路上找來的)
我每天都經過這條路,該員警就往內湖方向拍攝,那個路口車流量大,又有不少車輛會右轉
造成龐大的機車車流被逼向內側行駛(該路段內二車道為禁行機車),看見這種狀況真的無言

老百姓只能摸摸鼻子
可恥的171-HUW!!! 各位親愛的記者大大們,快來喲~~
你不懂嗎???????????????

警察是為了怕你們這邊綠燈起步時另一邊有車子闖紅燈

騎那麼出去是在替你們偵查

不然下次停最後面偷拍違規好了

寄去告發,會開他單的喔
看不出來有什麼不妥?我很常看到條子杯杯為了找車禍或報案現場來回奔波,今天你出了車禍或是你報案你希望警察快點到還是慢點到?

小弟絕對沒有要筆戰或是要炮誰。小弟剛學會騎車沒多久,就在承德路的禁行機車道,被開了人生第一張罰單,回首過去發現自己真是不守法,也不成熟。若不是我利用內側車道超車,那就不會違規;若是我都按照速限在行駛,其實根本不需要騎到禁行車道。會有禁行車道,除了讓汽機車分流,保護機車族的安全,另一方面也是為了合理限制,不然亂無章法又不會約束自己的機車族群,會造成更多的交通事故。我絕對不會去怪那個站在天橋上拍照的條子杯杯,他不站在天橋上,不然要他用飛的嗎?還是要讓他站在馬路中間給車撞?還是要大家眼睜睜的看著交通越來越亂卻不能有效率的管理和取締?

臺灣有個現象很奇怪,大家太自由了,自由到忘了什麼叫自由?而且自由是怎麼來又是靠誰在維持?小弟覺得現在台灣的條子已經很進步了,比起早期的時候。甚至現在跟歐美國家比起來也好太多了。反倒是人民的素養才是有待加強和改善。如果今天自以為正義和公理,打著假自由和民主去胡亂檢舉和發洩,我看不出來這樣對社會整體有什麼幫助?我看不出來今天警車因為處理公眾事務、民眾事務,停在那哩,結果卻被有心人士胡亂檢舉、誇大其辭,這樣意義何在?如果我這樣做,我想一定會有人說我的胸襟不夠吧?
brucewuisme wrote:
小弟剛學會騎車沒多久,就在承德路的禁行機車道,被開了人生第一張罰單,回首過去發現自己真是不守法,也不成熟。

會有禁行車道,除了讓汽機車分流,保護機車族的安全,另一方面也是為了合理限制,不然亂無章法又不會約束自己的機車族群,會造成更多的交通事故。...(恕刪)


被洗腦的真徹底 ...

請問禁行機車道究竟為何而生的 ?

看著一條條被塗消的"禁行機車"字眼

我都不曉得之前被拍的那些算尛

你可有發現承德路原本內二線禁行

現在有幾段只剩最內線禁行機車了?

明明就是條有問題的規則 還真多人幫這條規則腦補

真的在執勤何不閃警示燈 大家都沒話說

還是後面那紅燈藍燈是裝好看的 ?

brucewuisme wrote:
看不出來有什麼不妥?...(恕刪)


認同警醫消在執勤是可以有限度不受法規規範

在說交通道德不等於跟路權綁在一起討論

這點很多人都可以給你答案


brucewuisme wrote:
看不出來有什麼不妥?...(恕刪)



你說的並無法令人完全認同!

的確,在任何事故或意外發生當時,無論是民眾或是員警都會希望第一時間抵達現場(這我不否認)

第一點:

但今天我經過該路口發現此現象,該名員警並無開啟警示燈(音),如真有緊急事件需處理,為何不開啟警示燈?
這不就像救護車上有垂死的民眾,而救護車駕駛不鳴警示音,還乖乖在車陣中排隊?還是也要像該員警一樣?

故有違公眾認知之一般常理。(常理意味該遵守交通法規,或員警處理緊急狀況應有的作為)

第二點:

該名員警左轉至下一路口,並無積極動作穿越路口,反倒是停留原地! 等到綠燈亮才走,不像是有要務在身!

故仍有違公眾認知之一般常理。


==>
PO照片並不是所謂的紅眼症,但就今天狀況而論,警要治民,卻帶頭違規,民心何服?
會PO員警舉發違規的照片,無非是想凸顯不准百姓點燈,只准州官放火,並不是說不服違規被舉發

違規就乖乖認帳....你不也是?
但今天如果員警都這樣,你都認為他們有要事在身,那何必浪費公帑裝警示燈?

另外依法有明定,公務車輛若非在值勤狀態,是不可以亮燈鳴音,並依照交通法規執行。
所謂非值勤狀態意指公務執行完畢,返回處所之路段(口),皆須依循道路使用規範。

總言之,有規定就是要遵守,違規了還是要乖乖繳錢!



feng19830807 wrote:
你說的並無法令人完全...(恕刪)


這讓我想到小時候風紀股長也會在黑板上記自己的名字。哈哈
我覺得這件事要分開談,
取締違規,以及取締者本身違規。
若非取締者的違規造成任一人的違規,
不然我覺得他並沒有錯。

那警察也是人,那犯錯還是要處罰,是否?
但是不用無限上綱到"警察也會犯規,所以警察不能取締"這樣。
對於禁行機車 真不知道是在開單開什麼的
如樓主說的 一堆車卡在最外線車道要右轉 然後想直走的機車只因為"禁行機車"
所以只有三種選擇
1.跟在右轉車後面
2.跟右轉車搶道 從右轉車右邊直行
3.走進行機車道
我真的搞不懂每次看到一堆機車從右轉車右邊直行 害得右轉車輛沒辦法右轉
使的開車的騎車的都浪費不少時間 道路規劃有問題 還不改善 永遠在井底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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