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的被罰錢
我應該可以跟川崎求償
車買來沒附給我


sam8615 wrote:
今天跟車友騎車出去喝...(恕刪)


車輛停放 人行被燙傷

請問人行處是該店出入口必經之路嗎?

若不是是要如何求償? 何法條? 因不是行駛間發生,而是靜止人自行去碰

樓主還真被一位搗鬼人惡搞一翻

像我今若停在路邊合法停車,你不經意騎車或是走路撞上

合法停車車主還要負責的話,那真不知要負責幾次(大家都故意去撞就有糖吃就好哩?)


樓主要不想辦法查查此人是不故意犯行,想詐欺來著
├愛像是什麼┼只能用人生百態去看待┤
弄一720度的影片,我看才站的住腳,沒影片你怎說都對
事情最後的發展很好笑

事情是再10號下午三點發生的
對方報警後說要去驗傷
警察要我們去做筆錄
我跟朋友去警局時對方還沒到
我等了十幾分後問警察說要做筆錄不快點
警察說要等對方到再做
後來我不爽等就請對方到案後再連絡我們過去
後來就沒下文了!
對方應該自知理虧...不敢到案了!

浪費我兩小時的時間!!
如果你或你家人的小孩被燙過 再說. 報警而已? 算你幸運......
我看過像你這種理所當然心態的...被打趴在地上求饒. 你要是被燙到起水泡還敢風涼
保證你遇上(天兵)大尾你就知道什麼是痛. 態度很重要......
一般的馬路要進騎樓或店家,不碰到機車很難的,
不要說台北市,新北市也是這樣,一味說別人硬去碰它,我想智障的不是對方…。

看監理所的驗車照片就知道原本是有防燙蓋的,
不過會這樣留言,代表你根本不知道為什麼機車要有防燙蓋,
反正全世界的人都該閃遠點,不是你的問題。

現在別人給你台階下了,心存感恩吧,回去跟店家要回那蓋子。

sam8615 wrote:
今天跟車友騎車出去喝...(恕刪)


給他告,並且換你對他提出民事求償,
時間、金錢、精神方面的損失,
開始收集單據,搭計程車的啦,
跑去驗車的時間換算工時薪資,
等等細微之項。

sam8615 wrote:
警察受理報案可以不分青紅皂白 浪費人民的時間嗎?
那我是不是故意去走路去撞對方的車輛 也去報警?
...(恕刪)


警察只要有人報案一定要收的
不收是違法的
至於後面對錯自有法官處理
你自己走去撞車當然也可以報了
只是後面會浪費大家的時間
如果碰到nice的法官
搞不好你會有機會勝訴...

你如果原廠車沒防燙蓋
去做筆錄時記得帶原廠的證明
可以省點時間
還有如果有監視畫面可以提供當然是最好了
碰到這種事很衰...
等你勝訴或不起訴再告對方誣告吧...
如果說男人流著騙子的血液... 女人就有著演員的天份...............

jpjwang wrote:
如果你或你家人的小孩...(恕刪)



如果我的家人或小孩人家車停好好的他硬要去給他燙
我會教訓他們...因為有正常智商的家人都知道排氣管是燙的!


還有你留言這樣是說你很大尾嗎?

frankw wrote:
一般的馬路要進騎樓或...(恕刪)


車停的位置明明跟另一台車還很寬
也不是必經出入口...他硬要牽一台腳踏車鑽過去怪誰?
這種人的心態根本有問題...

我當然知道防燙蓋是幹嘛的
只是不管有沒有防燙蓋我都不會去接近
因為一定會燙〜正常智商的人也不會穿短褲去靠近吧!

至於車買來就沒附防燙蓋
該怪我們消費者嗎?
經銷商才該負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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