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車友騎車出去喝咖啡
車子沒有違停 停在店家門口
結果有一個天兵硬要從車子旁經過結果被排氣管燙傷還報警
我想請問警方請我們去做筆錄 我們可以拒絕嗎?
第一車沒違停~第二車子排氣管是原廠的!
警察受理報案可以不分青紅皂白 浪費人民的時間嗎?
那我是不是故意去走路去撞對方的車輛 也去報警?
個人積分:910分
文章編號:4231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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