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斯‧D wrote:
試問今天我(前方)與對方(後方)與同道同向像西北前進,這時我煞車打方向燈並查看右後照鏡右轉,卻被對方從後方撞上,對方輕微擦傷,我右手尺骨、撓骨、鎖骨斷裂開刀,對方向我索賠5萬元,而初步分析表只寫我未注意右後方來車,請問對方都沒肇事原因?
是準備轉彎(僅減速並查看後照鏡)?
還是轉彎中(摩托車頭已右轉)?
撞擊點是後方?
還是右後方? 還是右側車身?
如果是準備轉彎(減速, 車頭未偏), 且撞擊點是後方, 你贏定了..
如果是轉彎中, 撞擊點右後方, 我猜是4/6 或 5/5..
如果撞擊點,是右側車身, 那...我猜你要負大部份責任...
撞擊點在右側, 表示你未靠右側行駛(準備右轉)..
初步分析表, 誰給的? 交通大隊的嗎? 那不都是1個月後申請的嗎?
交通大隊的"初步分析研判表"才是判斷依据, 如果覺得初判表有問題, 可以付費3000元申請鑑定.
Whatever, 有受傷, 對方強制險可理賠:
醫療費,看護費(需醫師診斷証明,"必需"要有看護), 交通費(往返醫院), 醫療器材費,
如對方有加保第三人責任險, 這部份要看肇責:
醫療費, 工作損失(醫師診斷証明"必需"休養,薪資証明),醫療器材費, 財產損失(修車, 手錶, 眼鏡等), 慰問金等...
建議加保個第三人, 出事時, 保險公司會一起幫你談...
還有, 我沒記錯的話, 方向燈, 要在20 還是30公尺前, 就要打的.....
斯斯‧D wrote:
主題:車禍賠償問題?
2013-12-11 19:12 #1
試問今天我(前方)與對方(後方)與同道同向像西北前進,這時我煞車打方向燈並查看右後照鏡右轉,卻被對方從後方撞上,對方輕微擦傷,我右手尺骨、撓骨、鎖骨斷裂開刀,對方向我索賠5萬元,而初步分析表只寫我未注意右後方來車,請問對方都沒肇事原因?
斯斯‧D wrote:
2013-12-11 21:10 #6
交通大隊的初步分析表就只寫我未注意右後方來車,所以我才覺得奇怪,對方都沒肇事責任? 道路交通事故登記聯單對方也沒簽名,我在懷疑警方是否沒幫對方作筆錄和酒測?
斯斯‧D wrote:
2013-12-11 21:39 #8
那就只能雙方互告了,有跟對方談過對方只是一味拿著初步分析表來壓我,對方一直要求要我賠他五萬,而我要求賠償我開刀的醫藥費和不能上班的薪資,但對方只說他不可能賠我因為是我的問題,另外我想問一下因為我後方有載人,請問乘客是否也可向對方提出過失傷害?
事發至今都過了近4個月了不是嗎?
交通大隊會這樣判『未注意右後方來車』不是沒有原因的
猜想應該是馬路三寶慣用的騎車模式:「轉彎時看都不看,想轉就轉,方向燈無敵?」
所以請你把車禍事故初判表與現場照片圖片都拿出來吧
否則我只感覺你對己方過失完全 "避重就輕"....

斯斯‧D wrote:
主題: 車禍問題?
2013-10-04 12:08 #1
我是 "A" 機車 和 "B" 機車 在同條幹道上 ,
此時我打右後方向燈 減速慢行
並看了一下後照鏡確定後方," B " 機車跟我有一定的距離,結果被 "B" 機車從右後方撞上,
我原地到下,結果造成 尺骨和橈骨和鎖骨斷裂,
而"B"機車撞到我後,"B"機車往前撞造成前方停放汽車損傷,而"B"機車車主只有輕微的擦傷,
事發到現在一個月"B"機車車主到現在都無慰問一通電話都沒有,我最近身體狀況較好,打電話給"B"車主要談和解一事,反被"B"車主說我撞他們,害他們受傷,說根本沒肇事責任,
請問各位我接下來是要到調解委員會,還是直接提出"傷害"告訴?(當下車禍發生時有報警)
斯斯‧D wrote:
2013-10-04 12:08 #1
..
我是 "A" 機車 和 "B" 機車 在同條幹道上 , 此時我打右後方向燈 減速慢行 並看了一下後照鏡確定後方,
" B " 機車跟我有一定的距離,結果被 "B" 機車從右後方撞上,我原地到下,結果造成 尺骨和橈骨和鎖骨斷裂,而"B"機車撞到我後,"B"機車往前撞造成前方停放汽車損傷,而"B"機車車主只有輕微的擦傷,事發到現在一個月"B"機車車主到現在都無慰問一通電話都沒有,我最近身體狀況較好,打電話給"B"車主要談和解一事,反被"B"車主說我撞他們,害他們受傷,說根本沒肇事責任,請問各位我接下來是要到調解委員會,還是直接提出"傷害"告訴?(當下車禍發生時有報警)...(恕刪)
斯斯‧D wrote:
2013-12-11 19:12 #1
試問今天我(前方)與對方(後方)與同道同向像西北前進,這時我煞車打方向燈並查看右後照鏡右轉,卻被對方從後方撞上,對方輕微擦傷,我右手尺骨、撓骨、鎖骨斷裂開刀,對方向我索賠5萬元,而初步分析表只寫我未注意右後方來車,請問對方都沒肇事原因?...(恕刪)
這應該是同一事件,對吧!!
第一篇時跟第二篇開頭,樓主都沒提到有乘客(媽媽),而且在樓主跟後方車主
都受傷的狀況下,怎都沒提到媽媽受傷的程度?你都開刀了,你媽媽一點事都沒
有?你不是在問媽媽是否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
斯斯‧D wrote:
2013-10-04 13:04 #4
我確定他在我後方,而我的車頭已經轉進去了...(恕刪)
你已經轉進去了!!他還可以在撞到你右後方,造成你原地倒下的狀況下,還往前
撞傷停放車輛??他的車會飛?360度大旋轉?撞成這樣,他只有輕微擦傷?你的乘
客會更慘吧!!怎沒見你提起?
斯斯‧D wrote:
2013-12-11 21:10 #6
交通大隊的初步分析表就只寫我未注意右後方來車,所以我才覺得奇怪,對方都沒肇事責任? 道路交通事故登記聯單對方也沒簽名,我在懷疑警方是否沒幫對方作筆錄和酒測?恕刪)
你不在現場?不然怎會不知道警察有無幫對方做筆錄跟酒測?警察有沒幫
你筆錄跟酒測?若因你被送醫,所以不知這點,那麼,你怎麼都不提?若你都
送醫了,那麼,第二篇後面才出現的你的乘客,傷勢如何?
對方都沒肇事責任?
.....你大概也知道你不是完全沒錯吧!!
不是抓你毛病,實在是你說話有太多漏洞,哩哩啦啦的,說的又好像都是對
方的錯,因為你的陳述只對你有利,實際狀況呢?
要告對方過失傷害,跟當時有無報案沒有直接關係,而是你有沒去醫院驗傷
,並開立甲種驗傷單,半年內可去法院告過失傷害,現在都發生四個月了,若
當時沒開驗傷單,你現在也開不出來了吧!!最好的攻擊武器你已經不經意的
丟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