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abox wrote:
結論:
平時多走幾步路及單車,推廣經濟省能小車,市區利用大眾運輸都很好。只圖方便騎機車,個人選擇需承擔。
理由:
台灣所謂的機車(機械腳踏車)俗稱小綿羊速可達,是沒有完善安全法規保障的,定位不明,包含速限要求,人身安全部品規定,任何的安規測試,好心提醒大家。
大家年輕時或許都會要求父母買來騎騎又拉風,認真仔細去思考,這種定位不明遊走灰色地帶的時代產物交通工具,驚覺是沒有任何保障時,是政府的放任與長期鄉愿,朋友,你還要自己的下一代繼續的使用這種交通工具嗎?...(恕刪)
這位樓主, 想也知道會自言自語, 也不期待你的討論
請問 甚麼是 "機車(機械腳踏車)俗稱小綿羊速可達,是沒有完善安全法規保障的"
請問 甚麼是 "定位不明,包含速限要求"
請問 甚麼是 "人身安全部品規定,任何的安規測試 "
請問為什麼 機車 是 "定位不明遊走灰色地帶的時代產物交通工具"
樓主講了這麼多, 只是一堆奇奇怪怪的形容詞直接加在機車上吧了! 真搞不懂再說些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