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寂之狼 wrote:
剛剛新聞報導說有人半...(恕刪)

只要有人坐在機車上就是有所謂的騎乘動作
無論這時你的雙腳是否在地面都算
除非身體不在機車上(樓上那張好經典)

要不騎腳踏車車從山上滑到山下也是會超速
但他卻沒有引擎動力可以不算超速嗎
這一定也算啊~

這怎感覺有點浪費司法資源去了...

孤寂之狼 wrote:
剛剛新聞報導說有人半...(恕刪)


萬一肇事呢?
車壞了還騎
罰雙倍
上路前不是都要確保交通工具的可用性?
既然是故障車,那就不應該上路,那是不合乎規定的

再說仰德那個照相機又不是第一天設的
就算車壞了,一般指針式的時速表還是能作動

這已經是"法律漏洞"了

要修法好好補起來

法律規定的不夠周延時

當然要好好檢討

沒規定到的地方

由不得大家亂解釋!!

建議版主去申請大法官釋憲
車發不動不就更危險了
這應該罰
就像是之前新聞有報喝醉酒用機車滑行(沒發動)
還是被酒測罰錢
孤寂之狼 wrote:
剛剛新聞報導說有人半...(恕刪)

孤寂之狼 wrote:
剛剛新聞報導說有人半...(恕刪)

要我說 那台相機放在那邊根本是搶錢用的 刻意設在一個大下坡的中後段
在那邊常有一個有趣的現像
所有的汽機車 經過那邊全部減速怕被照相
然後被一堆公路車(腳踏車)超過 這場景真的很好笑
閃光照閃 腳踏車沒車牌可照 罰不到
速限有必需要定那麼死嗎 必需要減速度比腳踏車慢才行? 台2甲郊區道路耶
除非下來用牽的,不然真的都算騎乘...

還有很多特例案件,像是很久以前有無照的年輕人"騎乘"在沒有行駛但有發動的機車上,只因為他做在上面,就被開無照駕駛,該年輕人當初好像是去幫朋友發動車子吧,也沒移動,不過還是被開無照駕駛,申訴無效,因為無照就連發動都不應該
每當你許願時,你是希望上天幫你實現?還是希望牠給你一個機會?

孤寂之狼 wrote:
剛剛新聞報導說有人半...(恕刪)


該罰!

沒發動用滑的超過速限就不會有自己的危險, 就不會對他人他車造成危險?

即使引擎不動,煞車也是可以正常工作的

所以滑行超速,還是要罰的
第一... 那條路 不煞車絕對會超速 大概是50出頭 就算用滑的也是一樣
腳踏車都會超速了


第二 我真的摔車過沒被罰
有一次下山時候衝太快 突然想到前面有測速照相
但是已經太靠近了 只好猛力大下按煞車 結果我就滑倒 機車噴了出去
我有看到閃光 但是沒收到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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