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馬路小條請不要亂超車

這絕對七天後才有回家了....
總之...這地球又少了一個寶寶...慶幸慶幸
wesho wrote:
轉貼~馬路小條請不要...(恕刪)
兩邊同時超車... 很少見喔!!

我愛鮑魚 wrote:
還有人說汽車沒違規真...(恕刪)

汽車超車哪來的違規?
"雙黃線"是超車後才出現的...
而且右邊"還有"機車..他要怎麼正常地回到車道上?
誰會想到有一台"寶寶"機車用這種方角度騎過來
澎湖-阿彭 wrote:
都跨越車道 這樣刑責...(恕刪)


車碰車是民法,財損。

過失傷害是刑法,"刑"責。

汽車別撞機車,否則95%變成坐牢候補生(所以常賠錢換和解免去牢獄之災),另外5%是撞到機車但機車沒倒下,騎士沒受傷;汽車撞行人,100%坐牢候補生。
看這錄影畫面超有臨場感的
第一次看還在想都沒事啊
結果突然就兩車相撞了

allboundless wrote:
汽車超車哪來的違規?...(恕刪)

這位朋友的觀念....
雖然虛線表示可以超車,但是對向車道路權還是一樣的!
你要超車,且佔用對向車道,必須前提是禮讓對向車先行!
有空檔才有超車的機會,而不是說~虛線就是可以超,不管對向有沒有車!!

當然,機車完全是在逆向行駛,絕對是錯!
但是看行車記錄器右下角的後視鏡角度,車身其實也剛剛回到自己車到一點點而以!
所以可以說,兩台車等同於在雙黃線的正中央對撞!

是雙寶無誤!!~XD...

allboundless wrote:
汽車超車哪來的違規?...(恕刪)


駕照題庫:
。在雙向二車道上欲超越前行車,發現對向有來車,你應該:(1)立即減速放棄超車。(2)馬上加速搶先超越。(3)按鳴喇叭,促來車減速或避讓。
。超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邊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對面有來車,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時,不得超車。
。汽車在設有禁止迴車標誌,劃有分向限制線、禁止超車線、禁止變換車道線之路段,不得迴車。

這條路上機車路權等同汽車

"我超車前,沒看到雙黃線,哪知道超車後,雙黃線就出現了,所以不是我的錯"
"同理,我加速前,平交道還沒放下,哪知道加速後,他就放下來了,所以卡在上面不是我的錯"

判斷跟決策全在個人,敢做不敢當還那麼多藉口,去給法官說吧

她應該是問:「老公你有沒有怎麼樣?」



撞擊前一秒的截圖
左上方:肇事車輛已經把對向來車逼到路肩了

右上方:距離和他同向的前方機車明顯還有一段距離
往右閃避不會逼到機車

右下方:自己的右輪也才剛跨回中線

超車後根本沒回自己的車道


機車就更不用說了,不曉得是否因為時間太早
騎到快睡著?

機車在練哪招? 想飛躍車頂?
為什麼可以這麼長一段路都在對向車道逆向行駛?

一般人騎車超車會跨越這麼大車道?
是沒睡飽還是喀藥...

有時我把自己弄的好像業代,但我其實只是熱心 Orz
開車的錯,超車超完還一直搞逆向,看到對向有車也不讓不減速
對向機車在撞擊點之前已經回到雙黃線內了
開車的大車嘴臉很明顯
希望抓去關一關,不要放到外面再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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