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麥帥二橋~下橋接南京東路五段和東興路的路口時~
因為南京東路五段是直行~我準備左轉走東興路~
我還特地待轉了一下~結果當我要進行兩段式左轉轉入東興路時~
(東興路是雙向車道~不是單行道)
有一位警察先生把我攔下來~說我違規左轉!!
我說我有待轉啊!我又不是直接從慢車道切入快車道然後直接左轉的!!
警察卻說:這個路口機車不能待轉!!
我說:怎麼會有路口機車不能待轉的啊??
我又不是直接從慢車道切入快車道然後直接左轉的!!
我都乖乖的兩段式左轉了~怎麼也要罰??
因為我當時跟另外一台機車一起待轉~
結果前面那台機車直接加速逃走了!
我還問警察先生:你前面那台怎麼沒攔下來??
他回答我:我有記下他的車號~我回去會開他違規左轉跟不服糾舉的罰單!
我心想:你都沒有當場攔車舉行告發開單了~也沒有拿照相機拍下違規照片
要怎麼開出這兩張紅單啊??又沒有證據!!
人家闖紅燈跟超速都有拍照片~你現在什麼都沒有
會開紅單才有鬼啦!!
我比較老實~乖乖受罰!!因為我不知道我竟然違規了!!
人家硬衝過去~什麼事都沒有!!
心裡很不平衡!!
另外我問了一個問題:
如果我是南京東路路旁的商家
我從那邊直接騎過來可以嗎?警察卻說:一樣違規左轉!!
怎麼會這樣??
我只有看到(機車禁止直接左轉)的警告牌
並沒有看到(機車不能待轉的告示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