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法擬增道路整平罰則 立院17日初審

但是像我們這邊,一條好好的路三個月連續挖了兩次,

鋪完一次過一個月又挖然後又鋪,但是路本身是好的。

希望這個也要調查一下,真的很煩。
那山路也算囉?
台灣山路也爛到爆
用到好不知道要幾百年吧
至少有人提出就是好事,才會讓上面重視,台灣的路讓我的機車避震器短命很多...............
sammie wrote:
大家是被每次都向國外...(恕刪)


恩~兩段式左轉老實說我不喜歡...

回主題
當然是樂觀其成阿
只是這牽扯到很多利益糾結阿
光是鋪柏油還有挖水管之間的官商勾結就不少了
chiehchung wrote:
但是像我們這邊,一條...(恕刪)

那就代表你們縣市在消耗預算中,太多錢沒花怕下次被裁減預算,一旦立法院通過,我看預算都拿來填補都不夠,變成最花錢的項目,這樣牠們又要去阻擋他過關了
通過了在告訴我.....
還有應該要罰30萬到150萬
一個月內未處理可連續無限期開罰
然後一年內一個地區被罰次數最多的五間公司停止明年競標資格
我知道我在幻想
CBR600RR2007 wrote:
只要是有左轉號誌的...
不算是很大的路口...
我都會偷偷的跟在汽車後面轉..


不轉要怎麼辦?
難不成要練習如何在斑馬線上行駛還能不與行人對撞嗎?還是最低限度不轉倒?很危險的耶!!
說真的 不管為了什麼要挖幾次
最最基本的
至少事後就是要"鋪平"就對了
鋪不平大家顛的不爽當然干
講實際一點 如果事後鋪的很平整 大家可能還高興有新馬路可用
施工不便睜眼閉眼就算了還可以賓主盡歡
現在越鋪越爛 那當然會很不容易收場啊

鋪不平要重罰
原因是"犯罪技巧拙劣"?
聽聽就好,這裡是台灣
而且關希到多人的利益
很難吧!
gelvan wrote:
就變成挖填補循環動作...(恕刪)

挖填補動作無所謂~
至少要填補到平吧~
挖的時候這麼厲害~
填補時弄的跟狗啃的一樣~
無恥包商~
草菅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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