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影之心 wrote:
危險啊
就算汽車肇事好了
但是被撞的是機車的話就是慘..汽車可能人沒是但是騎機車的一定會有事
汽車肇事造成機車騎士傷亡
然後說機車很危險...
這就像是印度性犯罪猖狂
然後說女生很危險一樣...
所以我才說這邏輯在台灣真的很妙
dangermb wrote:
以台灣目前的路權歸屬,
內車道+外車道+機車道(臨停道)
外車道屬汽機車同等路權,
機車族有何路權分佈不均之說?
不爭取違停罰則修改,而改來跟汽車爭最後的路權!?
機車不危險,
白目騎士才危險,
樓主所謂的汽機車總數的肇事率與死亡率,
還是老話一句"狗屁不通的統計分析"
喔?沒關係,讓我們檢視一下汽機車路權概況
汽車可行駛:高速公路、快速道路、陸橋寬的多線道、市區所有道路
汽車不可行駛:窄窄的機車專用道(陸橋引道之類)
機車可行駛:禁行機車以外之剩餘平面道路、機車專用道(窄窄的殺人彎之類)
機車不可行駛:高速公路、快速道路、寬敞又安全的多線道陸橋、市區禁行機車道(黃紅牌部分不在此限)
路權有何分布不均之說?這...我真的幫不了你(苦笑)
而肇事率與死亡率是依照101年度交通部統計數據計算
我還沒有神通廣大到可以扭曲數字達到"狗屁不通"的境界
如果不相信事實可以自行到交通部查詢,拿出計算機按一按
或是請教您的統計學教授或補習班老師...我依然幫不了你

shakermaker1127 wrote:
這有什麼好爭的
你騎車穿過整個台北市一次
再開車穿過整個台北市一次
如果你真的覺得騎機車比較安全
那I也真的服了YOU
不是"我覺得",而是數據上顯示1年份的肇事率與死亡率
至於我的看法,沒有禁行機車會更加安全
例如忠孝東路五段塗銷一線道禁行機車後
肇事率半年內下降了5成(詳情請見秦儷舫議員質詢台北市交通局長影音紀錄)
原因為何呢?請看VCR!
jediosn616 wrote:
想請問"車輛登記數"中,有汽車和小客車
但在"肇事件數與死亡人數"中只有小客車,那這小客車包含的是??(上表的汽車+小客車???)
一樣都是汽車,我在勾選時有把貨車、聯結車、特種車那些通通勾掉
單純比較"汽車"與機車"的領牌登記數與肇事件數、死亡人數
dangermb wrote:
汽車難道不是跟機車和公車爭道,
公車難道不是跟汽車和機車正道?
為何要讓機車族擺的這麼弱勢?
因為你們不相信"肉包鐵"這種鬼扯的說法,
但你們還是會怕!
肉包鐵是事實,所以騎車的人更加小心
而不是仗著自身車體到處逼車酒駕肇事
您有看過機車油門摧到底邊喊著「吼哩洗啦!」衝撞汽車嗎?
還是您有看過機車酒駕後撞死無辜的汽車駕駛?
或是機車高速從後方追撞前方汽車,導致汽車駕駛癱瘓?
騎車自知自己沒有鐵殼保護
而開車更要知道安全就像一把雙面刃
可以保護自己、也能傷害他人
機車族在台灣就是弱勢族群
80%的人只能使用20%的道路
20%的人卻享受著80%的道路
那20%又成天酒駕、肇事、違規
汽車駕駛肇事造成機車駕駛死亡
換來的是受害族群的路權剝奪與道路使用的迫害
這就是閣下的公平與正義?
shinna the leaven wrote:
但以客觀點來說,機車屁孩的比例就高過汽車屁孩許多了!
可能所謂的機車高危險度,有部份原因也是來自於多數的機車屁孩身上!
誠然,這是比例與總數的問題
若各車種均有10%的屁孩
機車數量1500萬,就有150萬個屁孩騎車
汽車總數720萬,就有72萬個屁孩開車
以上當然為假設狀況,若算進經濟能力應該還是屁孩機車駕駛比例較高
但機車屁孩頂多就是讓你嚇到漏幾滴尿、飆幾句髒話
汽車屁孩可不一樣,輕則讓你住院觀察、重則讓你晚七天回家
所謂機車是道路亂源可能是數量上有這種感覺
但從死亡率上看來最大原因仍來自汽車肇事
畢竟101年度機車騎士就往生946人
難道這些人都是屁孩嗎?
還是這些人都是自撞摔死的?
事出必有因阿,而國人仍束縛於過去的刻板印象
卻從未探討交通事故究竟誰扮演著兇手
而誰又是真正弱勢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