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拍下違規行為檢舉真的有用耶...


chieh76123 wrote:
嗯作者不是我喔---...(恕刪)

作者不是我喔

歹勢!引言時貼錯了

-------------------



您頭像的車子是?

an250
警察用回信工具回的你也不知道,很官腔
有沒有真實告發值得深思
nknu2006 wrote:
不同意耶~~因為之前...(恕刪)


想不到您也有這麼壯烈的過往......

ewnhoo wrote:
作者不是我喔歹勢!引...(恕刪)


沒關係啦~

倒是您那台車,我幾乎沒在路上遇過耶

第一眼看到以為是漢堡

可是大燈又不像,很讚的一台車

果然還是大型速克達比較有味道

ahg小任 wrote:
警察用回信工具回的你...(恕刪)


要是我覺得有必要

可以再回電過去向負責員警確認一下~

相信這種事警察應該不大會胡來的啦...
買玩具不幼稚,只是在試著找回一份童年時期心靈無所寄託的安全感而已...
哀~現在的人自以為有行車紀錄器 就拿來到處檢舉~
行車紀錄器本來是拿來保障自己權利的 現在一堆人自以為有行車紀錄器 就自以為是~

將心比心吧~

行人:騎腳踏車 騎機車 開車的 都亂騎亂開 王八蛋
腳踏車:騎機車 開車的 都亂騎亂開 王八蛋
機車:汽車都亂開 王八蛋
開車:"原來自己騎機車時是這樣王八蛋呀"

黑鬼友 wrote:
哀~現在的人自以為有...(恕刪)

+1.真的要將心比心.只要駕駛私人的交通工具100%都會違規
超級支持你

台灣有些用路人就是欠人管
動不動就路邊亂停車 明明就只有兩線道
他偏偏就要臨時停旁邊佔走一道 就算是紅線依然照樣停
以為路都是他家的 說停就停
有的地方更誇張 停一整排 看的真的很想刮爛他們的車子
把車子停在已經夠小的道路上 是想要其他騎機車或是開車的用路人躲去哪
自己不要命 別人總要命吧


真的希望檢舉他們的這些東西 警察能確實處理
讓他們知道這樣做是大錯特錯的.
如果自己沒違規還怕被拍

行的正還會被人污賴嗎??

套句艋舺的台詞

今天你不弄死他 明天就會被他弄死

如果每個人都這樣違規都沒事

那會要死多少人

別把人性想的太美好
黑鬼友 wrote:
哀~現在的人自以為有...(恕刪)


罵什麼髒話呢?????

之前被違規停車害到車車禍,要不是我命大,現在就不會在這了~


等你被違規車輛害到出事再來這說吧~~


chieh76123 wrote:
這位車主搶黃燈?車速...(恕刪)


急煞車讓你一頭撞上他的屁股會比較好嗎????????

yanyu_911 wrote:
昨天看了一段 鞭刑的實行過程....

我建議引進這鞭刑法,凡交通嚴重違規者 加以鞭刑處裡

我相信交通路況一定能非常好
...(恕刪)


亂世用重典,效果當然好

明代官員貪污還是用剝皮法處死,通姦可以像前陣子新聞報導的砍皮子(不分男女),小偷斷手筋

這樣用重典當然有效,大家會嚇得要死,治安大幅改善

這個道理你知道我知道,政府當然也知道
為何政府不朝"用重典"方向來進步呢,比起幾百年前的明代,反而越來越"退步"

非我之罪,當然除之而後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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