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經過人孔蓋摔倒申請國賠的問題

請問騎車經過人孔蓋摔倒申請國賠的問題

前幾天騎車時經過人孔蓋
蓋子 四周圍的填土是突起的
整個龍頭沒抓好飛了出去
速度不快在限速內,可是完全沒煞車
因為當要反應時 龍頭已不在手裡@_@
身上多處擦傷
報了案也作了筆錄

不知道有沒有人有同樣經驗
如果申請國賠的大略流程

小弟騎車騎七年這是頭一次騎到自己摔倒-.-

致於申請會不會過我覺得不是重點
重點是太危險了
我騎車從不會自己摔倒
需要給政府一個提示

文章關鍵字
台灣的路就是這樣,一大堆人孔蓋、水溝蓋…加上選舉又快到了,馬路一直挖,挖了再捕、補了再挖,今天挖台

電,明天換自來水,後天呢天然氣管線,光纖…。



心中真的很X,幹嘛不統一一起開挖阿,擾民,浪費錢,浪費時間,我聽說日本的規定好像5年才可以挖一次,要挖

所有的單位一起挖,一起施工,速度快,有效率,道路的品質也可以提升。




至於國賠喔,有機會吧,不過我想可能也要一段時間,才會通過。
如果沒有記錯的話,

應該先跟當地派出所報案並拿報案證明

然後掛急診拿診斷正明書(多印幾份可以報出險)

拍事故現場(各角度及路況)及車輛倒地的照片,圖越多越好

最後到地院寫狀紙提告,如在私人土地可以告地主或業主
若是公眾道路可以告地方政府或然率有關單位,
例如像路燈管理處或公園處等單位,有管道路設施大都這二單位
如果不清楚可以直接上網查

以上
要現場拍幾張照,事故的,
施工不當或公差過大引起的!

看有沒過件~
賠捨摸?
一個圓孔蓋~

沒啦!會撥公款入私人戶頭,要等過件文件發函出來~
國賠是一個超級難過的東西= =

之前朋友因為施工單位沒有清除入面的沙 犁田

請國賠的時候 三個單位推來推去的

施工單位說不他們的錯
然後找XX單位
然後XX單位又找OO單位
OO單位又要他找施工單位

天呀@@
是要不要解決阿!?
怎台車子灣的是要怎樣騎押

我表哥騎車因為一個很大的坑洞滑倒
撞到頭昏迷(送醫院以後還好沒事! 全罩安全帽救了他)
結果也一樣沒有人願意出來負責
還是台X市 = =
走國賠~ 會需要一段時間,有毅力根恆心就是~

還有,現場圖很重要
記得加上比例尺...
My Blog -> http://saintchris.pixnet.net/blog
如果有把凸起來人孔蓋拍下來更好

這樣要申請國賠的話

會比較好處理

還有 眼光可以放遠一點

注意小心一點就好!!

摔車鬧上新聞,應該會比國賠簡單點!!
我個人認為
找記者把事情搞大一點
政府機關才會鳥你
不然一個人想要跟那麼龐大的政府
你說...誰吃虧!?
個人淺見
勿筆戰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724/78/1nnpx.html
轉至"自由時報"新聞
〔記者唐在馨、林良哲/台中報導〕這樣也賠!台中市官姓男子去年底駕賓士轎車經過台中市區,輪胎被鋼釘刺破,官某認為政府不應讓路面出現長達10公分的大鋼釘,一怒而請求國賠,市府國賠小組討論後,認為民眾訴求合理,同意賠償2萬1153元的輪胎費用。


本案發生在去年底某日上午7點的向上路、惠中路口,官某開車發現右後輪被長10公分大鋼釘刺破,釘子刺進後,馬上發出聲音,他認為道路上「不應出現刺破輪胎的大鋼釘」,市府有責任,因此立即拍照存證,還找了目擊證人,向市府請求國賠。


賓士車主獲賠2萬多


市府調查,當天清潔隊員在早上4點到5點之間已經清掃該路段慢車道及人行道,並未發現任何鋼釘類的掉落物,也未接獲警政、建設等單位回報發現掉落物,但國賠小組認為,全案無法證明市府有「疏失」,但畢竟政府有責任維持道路用路人的安全,這是「無過失責任」,因此同意國賠,付出2萬1153元的輪胎費。


由於一般人不乏有輪胎在路上被刺破的經驗,多數都自認倒楣,如果該起國賠案成立,未來有類似情況,大家會不會一窩蜂請求國賠?各縣市國賠小組又將如何因應?


市府法制處長林月棗表示,該案係因釘子較大,且當事人舉證明確,基於政府的確有責任維持路面安全而同意國賠。


雖然的確有點擔心「此例成為同類型申請指標」,但就法論法,沒有道理不同意。


多名法界人士指出,我國國家賠償法中,對於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欠缺造成的國家賠償責任,採用「無過失主義」立法,台中市政府的作法正符合國家賠償法的立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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