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yu_911 wrote:真正要有成效是......(恕刪) 其實,成效是有的!但是不大吧!舉例來說,今天一輛二行程簡稱甲車在A定檢站驗不過,但是他不維修!下午,他又跑到B定檢站檢驗,一樣不維修任何東西!但是居然驗的過!而且檢驗的數據比四行程的還優!我想說的成效是指這個!當然要調到過,我想每間定檢站都會,但是這樣做,每年花錢定檢的意義就沒了呀!
hiuuhiuu wrote:其實,成效是有的!但....舉例來說,今天一輛二行程簡稱甲車在A定檢站驗不過,但是他不維修!下午,他又跑到B定檢站檢驗,一樣不維修任何東西!但是居然驗的過!而且檢驗的數據比四行程的還優!...(恕刪) 如果您只是要表達A檢驗站Fail, B檢驗站測試Pass, 那就不該Focal在2行程,我也常看到4行程驗不過, 後來調到過的.但驗不過本來就應 調整-->維修 讓車子回到可以Pass的情形.
當然~檢驗不過維修調整是一定要的!環保局也一直強調保檢合一!先保養,再檢驗!但是,這樣做的我想屈指可數阿!!!大部分都是調整,驗過之後在調回來!因為不調回來隔天一定發不動,結果,就是失去了定檢的意義了!要防治污染,除了限制成長這各方法外,重點是我們的定檢制度應該嚴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