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11月3號晚上11點多的時候小弟的女朋在西屯路2段要轉上石湳8巷(銀櫃哪裡)哪裡被
一部KTR從後面追撞...
我真的很想罵哪部KTR的騎士...路哪麼小條你還要騎哪麼快...你知不知道我女朋友車上有帶一隻狗狗
你知不知道哪隻狗狗一隻眼睛因為你趕哪麼幾秒他看不到了....
小弟到醫院的時候他還跟他朋友有說有笑的....
請問板上的車友知道我要怎麼處理嗎?.....
請問哪時有車友看到嗎??
謝謝哪時候幫我女朋友帶狗狗去醫院的人...真的很謝謝你們...
r6169 wrote:
告他"危險駕駛.蓄意...(恕刪)
都告不成......
你沒有有力證據 證明他的當下時速.....
他跟你非親非故 又素面平生 也沒挑釁行為 有何動機 要蓄意傷人........
亂告人 會被 起訴"誣告罪".....
這條罪很重的....誣告罪為刑事公訴告訴 ...
況且是無法撤銷告訴的...不是道歉 賠錢就能解決的...
第 169 條 (誣告罪)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
據者,亦同。
告一條告的成....
過失傷害.........
驗傷單與報案三聯單 拿著上法院就成立了...............
笑得也變哭的........
.,
他不只一次擋在救護車前,還
自己的官能有問題.,他是專修"厚顏科"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