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11月3號晚上11點多的時候小弟的女朋在西屯路2段要轉上石湳8巷(銀櫃哪裡)哪裡被
一部KTR從後面追撞...

我真的很想罵哪部KTR的騎士...路哪麼小條你還要騎哪麼快...你知不知道我女朋友車上有帶一隻狗狗

你知不知道哪隻狗狗一隻眼睛因為你趕哪麼幾秒他看不到了....

小弟到醫院的時候他還跟他朋友有說有笑的....

請問板上的車友知道我要怎麼處理嗎?.....

請問哪時有車友看到嗎??

謝謝哪時候幫我女朋友帶狗狗去醫院的人...真的很謝謝你們...
文章關鍵字

hao0724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1...(恕刪)

告他"危險駕駛.蓄意殺人"看他還笑不笑得出來
夜路走多了,總會遇到鬼 (不仿你就當那個鬼吧!!)
警察的訪談紀碌和現場草圖要看完
並且符合現場狀況再簽
警察大多會要你們和解
如果你女友也有受傷
驗傷證明和醫院申請
事發7天後到派出所申請現場圖和照片
這部份可以用調閱的
也就是在警局觀看
也可以複印的方式帶走
但得支付複印的錢

至於是否提告
就看你和你女友的想法了

我相信 大多數的台灣人
都是氣在當下....

然後等到你要親自處理的時候..就會 下次就不要讓我再遇到妳

hao0724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1...(恕刪)


過失傷害
r6169 wrote:
告他"危險駕駛.蓄意...(恕刪)


都告不成......
你沒有有力證據 證明他的當下時速.....
他跟你非親非故 又素面平生 也沒挑釁行為 有何動機 要蓄意傷人........

亂告人 會被 起訴"誣告罪".....
這條罪很重的....誣告罪為刑事公訴告訴 ...
況且是無法撤銷告訴的...不是道歉 賠錢就能解決的...

第 169 條 (誣告罪)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
據者,亦同。




告一條告的成....
過失傷害.........

驗傷單與報案三聯單 拿著上法院就成立了...............


笑得也變哭的........
跟我女友一樣

也是同樣載狗狗

在合法的情下左轉(因為撞我女友的機車騎士要超越校車~跨越雙黃線)

車禍導致狗一眼瞎了

我女友右手骨折

假如大大需要幫助的話歡迎你來問我

因為之前還在處理~

hao0724 wrote:
你知不知道我女朋友車上有帶一隻狗狗


我想,他應該不知道,你車上有狗吧.,

就以他願意跟你去醫院這點來看,他也應該不是有意的,況且,出車禍,不管是去撞人,

或者,被別人撞,都沒有一個人願意這麼做,你在氣頭上,先自己消消氣再說吧.,



很多人騎快車或開快車,其實,本人並不是很清楚,或許,只是已經習慣了那種速度.,



除非,像之前新聞報的,某台大博士生,擋在救護車前,導致某老嫗,因為延遲送醫急救,

不治身亡,從該影片就可以看出,那名博士生是故意的,他不只一次擋在救護車前,還

比中指,事後,被揪出來,還說,自己的官能有問題.,他是專修"厚顏科"嗎?
事故的對錯在此不于評論

不過我要提自己對養狗的看法:
我..非常討厭載著狗兒的騎士,你為何要載牠?你不知道你是在害牠嘛?
我喜歡養狗也愛狗,但是我儘量不去做對狗有傷害的事情
而且..喜歡狗就要禁止牠做牠不知道如何處置的行為,而且必須賞罰分明
它的錯誤行為都是主人賜給它的,它的命運也是你在幫它主宰
你怎麼能這麼的私心的去傷害牠

愛牠就不能寵牠,不要用人的觀點去照顧狗....please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