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從三重回台北走環河路接台北橋,就看到機車道上有兩輛警用機車停在機車道上抓違規~然後剛好等紅綠燈時就看到有違規車輛偷偷轉上橋,剛好被攔個正著不過警察大人就請他下車要開單了,不過因為霸佔了整條機車道,害著要上橋的機車要跟汽車爭道~請問警察大人再此處抓違規是否得宜???有錯請指正~~~
shiuanmax wrote:今天從三重回台北走環...(恕刪) 為維護眾多機車車友的生命安全,"兩輛警用機車停在機車道上抓違規車輛",是佛心來的。抓違規本身是依法賦於警察權責。不用去錙銖計較那些枝微末節。A夢敬上
aaaaadream wrote:抓違規本身是依法賦於警察權責。不用去錙銖計較那些枝微末節...(恕刪) 同意+1............就像昨天中午在承德路看見兩輛騎機車警察不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shiuanmax wrote:今天從三重回台北走環...(恕刪) 當然『不得宜』。也就因為如此,這些違規的不也就是如此想的嗎?橋上不會抓的啦!如果真不在橋上抓,那請問這些違規的要怎麼樣才抓得到??拍照嗎?可能會被砲的更慘吧!
KFC油條 wrote:今天才在三重看到一個警察伯伯騎著警用機車闖紅燈 過彎動作一氣呵成!...(恕刪) 人 家 用 一 句 " 執 行 公 務 " 就 打 趴 你國 家 就 是 給 警 察 如 此 權 利想 要 如 此 公 權 力 可 以 去 報 考 警 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