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年二月騎車下班回家時被撞(發財車突然靠路邊欲停車),結果對方肇逃



經警方調閱監視器並找到車主約談,結果車主稱不知道是誰開的車...
事後警方仍將他以嫌疑人移送,請問如果無法確定開車的是誰,車主是否可卸責?另外小弟是否就無法求償?
本案有2個疑點
疑點一
案發後一個禮拜小弟有去電詢問承辦警員有無調到監視器畫面,該員警說還沒,還說如果有找到肇逃車主會通知我,結果一等就是四個月,因為擔心超過六個月追訴期,因此在本月初主動向縣民信箱陳情,神奇的是影像紀錄起初無法讀取,在小弟陳情後又恢復正常了…
覆文如下:O先生您好:
您的電子信函我們已經收到了,關於您所反映的問題及建議,經轉交
本局OO分局處理,茲將查處結果敬復如下:
台端所撰主題為「西濱公路OO北上入口監視器是否故障」為旨1文,指陳今年2月4日在西濱公路OO遭一台藍色貨車側撞,對方肇事逃逸,承辦警員表示已通知派出所調閱監視器,至今已四個月了,欲詢問調閱進度…等情事,希予處理。
本案經查案發當時所調閱之紀錄因不明原因皆無法正常讀取,而後續再查發現錄影歷史影像紀錄已恢復正常,目前已下載影像資料,正積極過濾清查偵辦中。本案據承辦員警OOO表示於本(6)月12日20時許致電台端說明,惟台端未接聽,併此敘明。
本局極為重視並感謝您熱心建議,倘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OO分局承辦人OOO電話(OO-OOOOO)聯繫,我們同仁將會再詳細為您說明。再次感謝您對警政的關心並熱心提供建言。
祝 平安健康
OO縣政府警察局 局長OOO 敬上
疑點二
車主稱不知道是誰開的車,顯然是經過高人指點,用以卸責的說法…